更新时间:2024-07-19 信息来源:永州岛
《人民司法》系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刊,1957年1月由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主要奠基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任院长董必武同志倡议创办并题写刊名。在最高人民法院历届党组的关怀和培育下,在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法官的支持与爱护下,《人民司法》50年栉风沐雨,现在已经成为我国法学研究类刊物中特色鲜明的一本大型专业刊物,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实用性、学术性。以其对最高人民法院贯彻、执行各项法律决定的精准阐述,对审判工作经验的系统总结,对法律疑难问题和司法制度改革的深入探讨等,在全国法院系统乃至整个法学研究领域享有声誉,在期刊界独树一帜。在2000年、2005年先后被评为中文核心期刊,2001年被评为中国期刊方阵之双效期刊,2005年被评为全国百种重点期刊。
50年的历程让《人民司法》不断成长壮大,为推动我国应用法学研究进行了不懈努力,为人民司法事业的发展壮大做出了巨大贡献。同时,为积极推动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探索、建立和完善,为构建一个法学界案例研究的平台,也为向《人民司法》献上一份贺礼,《人民司法》杂志社于2007年1月开始,将其改为半月刊。上半月出版的为《人民司法·应用》,重在加强对法院各项工作的指导和研究;下半月出版的为《人民司法•案例》,旨在为法官搭建一个研究与借鉴的平台,为法律人提供一个信息与实证的载体,为百姓提供一个知法、守法的指南。
2013年7月《人民司法·天平》创刊,每月1日出版,是一本着重反映法官文化生活、体现法官法治精神、凝聚法治共识的文化月刊,主要刊登法院法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创作的诗歌散文、随笔小说、书评影评、游记散记、书画摄影等作品。
《人民司法》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刊物,载文阐述司法解释,分析典型案例,反映审判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报道社会各界所关心的重大案件审理情况,研究解答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
《人民司法》联系方式
电话:010-67177061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北里西区22号
邮编:100062
《人民司法·应用》投稿要求
一、50年来,本刊已形成风格与特色,现设有本期策划、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审判业务、执行实务、司法论坛、调查与思考、海外法域、立法建议、读书、来稿摘登等栏目,希望作者针对栏目投稿。
二、稿件观点新颖,材料翔实,条理清晰,文笔严谨流畅。倡导“理论与实际联系、观念与时代俱进、眼界与世界相接”的理论研究作风。
三、稿件原则上不超过10000字;欢迎撰写7000~8000字稿件。作者须发送电子稿件至相关责任编辑邮箱:李莉(刑事、行政、执行) [email protected]
;杨海燕(民事、综合)[email protected];车红蕾(商事、海事、知识产权)[email protected]。《人民司法•应用》投稿公共邮箱为[email protected]。
四、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学位、职称(职务)、单位,以及电话和详细通讯地址、邮编。
五、请勿一稿多投。凡已在公开出版物、互联网上发表的文章,一律不予以采用。
六、(1)投稿即视为对稿件原创性作出承诺,凡有抄袭、编造、剽窃等行为,法律后果自负,本刊也将扣发或追回稿费。
(2)投稿即视为对本刊除尊重作者观点及文字风格之外的编辑权的承认。
七、稿件文首须附有320~350字内容提要及关键词。
八、(1)法律全称,需加书名号,如《中华人民共和合同法》;如用简称,不用书名号,如合同法。(2)引用法律条文的序号,需中文大写,如合同法第十二条;引用司法解释及行政法规等,需用阿拉伯数字,或与该司法解释、行政法规等一致。
九、文献和重要资料请注明出处。本刊注释体例采用页下脚注独立计码,用加圈的阿拉伯数字表示。注释体例:⒈著作:作者、书名、(译者)、出版社、版次、页码;2.期刊:作者、加引号篇名、刊名、年代、期号;3.报纸:作者、加引号篇名、年月日、报名。外文注释从国际惯例。凡注释不合规范,将影响稿件的刊用。文章中的引文请务必核对准确。
《人民司法·天平》征稿启事
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刊《人民司法》(旬刊)旗下的《人民司法·天平》(每月下旬出版),是一本传播法院文化、反映法官生活、提升法官素质、弘扬法治精神、凝聚法治共识的文化刊物,从2016年1月起正式公开发行。该刊主要发表展示各级法院文化建设、队伍建设成就,讲述法院历史变迁的老照片故事,以及法律人尤其是法院人创作的诗歌、散文、随笔、小小说、书评影评、书画摄影等文学艺术作品。
现向全体法院人征集稿件,欢迎大家踊跃投稿。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投稿时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