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5-16 信息来源:永州岛
为创建湖州市渔业区域公用品牌,充分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切实提高渔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现面向社会开展“湖州市渔业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公开征集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主办单位
湖州市农业局
二、承办单位
湖州市农学会
三、征集时间
从2018年5月15日起至2018年6月15日止。
四、征集内容
湖州市渔业区域公用品牌名称。
五、征集对象
应征主体不限,个人和企业主体均可参加。
六、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要求用2-6个汉字表达,须符合《商标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言简意赅、新颖独特、主题突出,充分反映湖州历史、人文、地理及渔业特色(可通过湖州市农业信息网了解相关情况,网址:http://www.hzag.gov.cn/)。
2.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作品,明显区别于其它品牌及商标名称,须附《湖州市渔业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征集报名表》(详见附件),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3.湖州市渔业区域公用品牌为覆盖全区域、全品类、全产业链区域公用品牌。
七、应征方式
应征作品可通过面交、信件邮寄方式投送。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联系人:湖州市农学会,联系电话:0572-2062193、2074496、18072618765邮政编码:313000,电子邮箱:108276095@qq.com 。征集方不接收超过截止日期的任何应征作品。
八、评选方式
征集方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盲评方式进行评审,择优评出优胜作品。评审结果通过湖州市农业信息网(http://www.hzag.gov.cn/ )等媒体适时公布。公示期一周。
九、奖项设置及转让费
1.本次征集评选入围作品不超过10件,再从中择优选用一件优胜作品作为湖州市渔业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入围作品每件奖金及作品著作权转让费(补偿费)1000元,由征集方颁发荣誉证书。
2.评审结果公布后,征集方与优胜作品主体签订奖金支付及作品著作权转让协议,注册受理成功后给予5000元奖金及作品著作权转让费(补偿费)。
十、征集须知
1.每个应征主体应征作品不得超过3件,不向征集方交纳任何费用。除奖金外,征集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
2.应征作品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征者提交的作品须属原创作品,同时未曾或授权他人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发表、使用或开发,且最终使用人在使用该作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等的起诉。否则,一切责任由应征者自负。
3.本次活动入围作品的版权、知识产权等一切权益归征集方所有。征集方有权对征集作品进行修改;有权对所有入围作品复制、出版(含电子出版)、展出、推广、使用等。入围作品不得再进行参赛、应征、转让等行为,否则,征集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4.征集方对延期送达及在提交途中所发生的任何损毁、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5.遇特殊原因,征集方有权调整征集日程安排。
6.投送应征作品即视为同意本公告条款。获奖优胜作品的应征主体,须按征集方要求及通知时间,签订作品著作权转让协议,未按要求签订的,视为放弃作品著作权。
7.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征集方所有。
附件:湖州市渔业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征集报名表
湖州市农业局 湖州市农学会
2018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