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6 信息来源:永州岛
一、参选作品的所有内容均属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未曾以任何方式公开使用。
二、作品应体现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特点,不得与其他设计雷同,不得含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三、作品简洁、鲜明、时尚、可爱,有较强亲和力、视觉吸引力和艺术感染力,卡通形象可以是单个形象,也可以是一组形象,但一组最多不能超过四个。
四、作品造型易于记忆和传播,易于制作、缩小、放大,能够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最优作品、入围作品作者获奖后需提交高精度的ai或psd、cdr等格式原文件)。
五、设计作品应当注明创作思路及动画形象的寓意,并请同时设计所塑造的卡通形象的名称。
拥有卡通创意、文案、设计能力的设计公司、广告公司,有兴趣参与活动、支持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集体或个人。
即日起至2018年6月20日截止,以邮戳和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2018年6月20日24:00停止接收作品)。
应征者应按以下两种方式同时提交相关资料(注:所有原稿不退回,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一)邮寄:
1.卡通形象需提交彩色版正视图一份,一式两份,并为卡通形象命名(请务必保留矢量稿,以备选中制作使用),附创作理念和创意说明(300字以内)。
2.填写报名表,作者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同时提交相关资质证明。
3.以上资料刻光盘一张。
4.邮寄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厦东座927室,邮编:336000,邮寄时请注明“垃圾分类卡通形象征集”字样。
(二)电子邮件:
需提交设计图、创意说明、作者信息3份材料。
1.卡通形象颜色模式为RGB,格式为JPG,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2.填写《宜春市垃圾分类卡通形象征集报名表》,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同时提交相关资质证明(电子版需扫描原稿);创作理念和创意说明均为word格式。
3.电子邮件:卡通形象作品以:“姓名+垃圾分类卡通形象”的格式命名,发送至ycsljflzx@163.com,联系电话:0795-3550055。
本次评选以专家评审结果为准。
专家评审时间:2018年6月 27 日 --6月29日。
最优作品奖一名,给予10000元人民币奖励;
入围作品奖五名,分别给予2000元人民币奖励;
1.所有投稿作品必须保证设计作品原创性,符合商标注册及所有权转让的有关规定。
2.所有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侵权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对已得奖作品,主办方将取消作者所获荣誉,并有权要求作者返还全部奖品。应征者对其作品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承担法律责任和一切经济赔偿。
3.参赛作品概不退还,请自行保留底稿;凡获奖作品在支付奖金后(奖项所列均为税前奖金),其著作权均属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4.主办单位享有活动最终解释权。
宜春市垃圾分类卡通形象征集报名表
姓名 (单位名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证件 |
卡通形象 名称 | |||
创意说明 |
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