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1 信息来源:永州岛
为进一步提升中国犀鸟谷影响力,打造盈江生态旅游品牌,增强中国犀鸟谷美誉度和认知度,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中国犀鸟谷形象标识(Logo)。
一、征集时间
从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27日止(作品寄送时间以电子邮箱收到日期为准)。
二、征集范围
征集活动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凡具有一定设计能力或相关设计经验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投稿。
三、征集要求
1.作品能充分体现中国犀鸟谷地域特色和丰富历史文化内涵,建议以双角犀鸟为设计主题,冠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要求作品主题突出、特色鲜明、设计新颖、通俗易懂、标志性强,具有独创性、艺术性与视觉感染力,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社会主流价值观。
2.作品采用彩色图形设计,具有一定构成规则,构图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寓意贴切,给人以深刻印象。
3.作品需具明显的标准图形、标准字、标准色,要满足便于加工制作,适合宣传,符合印刷、悬挂、制作徽章等各种载体用途的需求,适合于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适合于各类媒介和国内外广泛传播。
4.作品需提交A3彩稿版面图(手绘、电脑绘制均可;手绘需扫描并上传至邮箱),并附上作品的电子文档(JPG文件)一份,文件大小不得小于10M,清晰度不小于300dpi。
5.作品不限于平面设计稿,可附加三维立体造型,应征者需同时提供可供输出的电子文件。
6.作品需附200字左右的文字创意说明,简述其创意构思及象征意义。版面不得出现作者姓名或任何有关作者身份的图标等。
四、征集方式
1.活动通过网络方式征集,邮箱:497261500@qq.com。
2.作者须完整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3.作品中需注明机构名称或真实姓名、主创者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和常用E-mail等信息。
五、作品评选
1.盈江县将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征集作品进行收集、整理、评选、审定。
2.对最终入选确定的作品,给予五仟元的设计制作费用,并颁发证书,在相关媒体予以公示。
六、征集声明
1.应征作品须为本人原创的作品,不得照搬或套用已有徽标创意,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2.应征作品一经入选,作品的著作权归活动主办方盈江县委宣传部所有,主办方享有LOGO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包括对其修改、展示、出版等)。获奖者今后不得自行使用和转让第三人。
3.盈江县委宣传部对所有应征作品拥有修改或部分采用的权利,同时拥有最终入选作品的知识产权。
4.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自行留存底稿。
5.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盈江县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