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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元 金寨向全球公开征集城市标识Logo(9月20日)

更新时间:2018-07-21 信息来源:永州岛


一、金寨简介

  金寨是中国革命的重要策源地、人民军队的重要发源地,地处安徽西部大别山腹地,鄂豫皖三省结合部,总面积3918平方公里,辖23个乡镇、1个现代产业园区,224个行政村,总人口68万,是安徽省面积最大、山库区人口最多的县。

一是红色奉献的土地。境内先后爆发了立夏节起义和六霍起义,组建了12支主力红军队伍,是红四方面军的主要发源地、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的核心区、安徽省抗战指挥中心和刘邓大军挺进大别山前线指挥部。革命战争年代,10万金寨儿女为国捐躯,走出了洪学智、皮定钧等59位开国将军,被誉为“红军的摇篮、将军的故乡”。新中国建设时期,为响应毛主席“一定要把淮河修好”的伟大号召,修建了治淮骨干工程——梅山、响洪甸两大水库,总蓄水量50亿立方米,淹没了10万亩良田、14万亩经济林和3大经济重镇,搬迁移民10万人。

二是各级关注的土地。党和国家领导人十分关怀、关注老区。2003年以来,习近平、栗战书、汪洋、王沪宁、赵乐际、吴邦国、温家宝、曾庆红、王兆国、刘延东、李建国、张春贤等领导同志先后来县视察,1990年,李克强同志到金寨考察并选址建设全国第一所希望小学,中央部委和省市都对金寨发展给予大力支持。

三是区位优越的土地。合武高速公路、沪汉蓉快速铁路贯穿全境,宁西铁路、312国道擦县而过,东融合肥经济圈和长三角,南依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西靠武汉城市圈、直通“一带一路”,北连叶集区、实现一体化发展。

四是资源富集的土地。“红、绿、蓝”三色旅游资源丰富,有5A景区1个、4A景区6个、3A景区5个,被评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县拥有林地440万亩,森林覆盖率75%;茶园17万亩、栗园50万亩、毛竹26万亩、油茶18万亩、山核桃8万亩、中药材10万亩,是六安瓜片的原产地和国家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素有板栗之乡、名茶产地、西山药库等美誉;境内蕴藏各类矿藏20多种,其中钼矿储量位居世界第二、亚洲第一。

五是亟待发展的土地。金寨是国家级首批重点贫困县,2011年被确定为大别山片区扶贫攻坚重点县,当时贫困人口19.3万人,贫困发生率为33.3%,截止2017年底,全县仍有贫困人口4万人,贫困发生率降至6.79%。

六是充满希望的土地。享有中部崛起、皖江城市带、合肥经济圈、加快皖北发展、促进革命老区发展、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等系列政策支持;拥有山清水秀、空气清新的优质生态环境;具有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巨大潜力。2012年6月19日,吴邦国同志亲临金寨视察,为金寨量身定做了“5+1”帮扶项目(即重点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划建设金寨现代产业园区,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筹建金寨全国示范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建设大别山扶贫开发道路和金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并确定全国人大机关对口帮扶金寨,省委省政府作出“抓金寨促全省”脱贫攻坚战略部署,特别是2016年4月24日至25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金寨老区视察指导,发表了重要讲话,做出了重要指示,为金寨老区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金寨迈入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

  (欲了解金寨的人文历史等详情,请登陆金寨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jinzhai.luan.gov.cn)

  二、设计目标要求

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大力弘扬金寨“红色文化”、保护金寨“青山绿水”的目标为主题,结合金寨县悠久的红色文化历史,彰显城市的文化底蕴与青山绿水的个性特色,作为城市标识设计的内涵基础和目标要求。

  金寨县logo的具体要求,包含标准图形、标准字体、标准色彩及标准组合。

  三、主办者

本次征集活动的主办者为中共金寨县委、金寨县人民政府。主办者委托中共金寨县委宣传部、金寨县城乡规划局具体负责城市标志设计征集、评选和宣传等工作。

四、征集对象

  全国所有关心、支持金寨县Logo的个人和机构,均可按照本征集任务书参加征集活动。凡应征作品的创作者,只需填写并签署《金寨县城市标识设计方案征集报名回执》(一下简称《回执》)和《金寨县城市标识设计方案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并按本征集任务书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送达应征作品的,均可成为本次征集活动的应征者。

 

五、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于2018年7月16日开始,于2018年9月20日北京时间17:30时整截止(以下简称“截止时间”)。任何于截止时间之后送达作品者,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六、应征方案的要求

6.1 本次征集活动以应征作品为对象进行征集、评选。对于每一件应征作品,应征者应提交包括《金寨城市标识设计稿》、《回执》和《承诺书》等三份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征集任务书规定者,概不符合应征条件。

6.2 金寨县Logo设计应体现“红、绿、蓝”这个主题与个性特色。

6.3 金寨县Logo设计应符合以下原则:

6.3.1 历史文化与现代时尚相结合。城市标识设计既要体现金寨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又要体现时代特征和时尚气息。

6.3.2 地域特色与国际潮流相结合。Logo设计既要体现金寨地域文化特色,得到市民的广泛认同;又要符合国际标准与规范,把握国际流行趋势,让中外游客都能理解和接受。

6.3.3 抽象符号与现实形象相结合。城市标识设计应以抽象艺术的形式表现,给人以丰富的想象空间;但又要吸收金寨的现实形象,使人能够联想到金寨。

6.3.4 直观美感与实际应用相结合。Logo设计应从直观上可以感受到 “红、绿、蓝”这个主题与个性特色,感受到审美愉悦;又要方便应用,在各领域、各方面使用时,能够自然协调,和谐相融。

6.4 《金寨县Logo设计方案》应包含城市标识的绘制形象、名称和设计说明,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6.4.1 Logo的绘制形象可以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

6.4.2 Logo设计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6.4.3 在Logo的绘制形象设计中,应于适当位置尽可能体现金寨城市名称。

6.4.4 Logo的绘制形象设计应包括彩色稿和黑白稿(网格图)两种设计标准图稿,分别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

6.4.5 Logo的设计说明有助于评选时评委对作品的理解,其内容旨在阐述Logo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应征者应将设计说明打印或正楷书写于A4规格的纸上,说明文字应当字迹清晰,表述完整。设计说明的题目应写明城市标志的名称。

6.4.6 提交设计方案的同时请提交.TIF格式的电子文件,图片分辨率为300dpi,以A4幅面白底绘制,标志设计尺寸:120mmX120mm,并在电子文件中注明各部分颜色。

6.4.7 《金寨县Logo设计方案》中不应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所有此类信息只能按要求填写在附件1《回执》上。

6.4.8 一件应征作品应提交一份附件1《回执》,由应征者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应征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

6.4.9 一件应征作品应提交一份附件2《承诺书》,由创作者亲笔签署(创作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创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

6.5 应征作品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6.5.1 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6.5.2 金寨县Logo设计稿的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七、应征办法

  7.1 应征作品只能以邮寄或当面交付(密封作品)的方式送达如下地址: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莲花山路(原江环北路)以北

  邮政编码:237300

  联 系 人:胡莎莎、陈伟

  联系方式:0564-7359233

  传 真:0564-7357035

电子邮箱:334124099@qq.com

7.2 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创作者所在地邮局当日邮戳为准;以当面交付(密封作品)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金寨县城乡规划局签收时间为准。金寨县城乡规划局不接受除邮寄和当面交付以外的其他方式送达的应征作品。

  7.3 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任务书的要求。应征作品不符合本征集任务书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

八、保密规定

  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应征人都必须严格遵守以下保密规定:

8.1 应征人在创作应征方案的过程中以及向征集办提交上述应征方案时,均应对该作品本身(及其创意)严格履行下述保密义务。履行下述保密义务的期限自应征人开始创作应征方案之日起至本次征集活动评选结果揭晓。

8.2 应征人对保密义务的履行,即要求应征人及相关参与人员在上述保密义务期限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披露应征方案本身(及其创意)。

8.3 在本次设计征集活动举办期间,规划局保留取消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征人所提交的应征方案参选资格的权利。

8.4 如应征人对上述保密义务的违反致使主办者遭受任何损失,主办者保留要求该应征人赔偿的权利。

  8.5 应征人是否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主办者。

九、提交作品的处理和作品的知识产权

  所有提交至金寨县城乡规划局的应征方案,概不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有关知识产权的归属,应根据附件2《金寨县城市标识设计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的相关约定确定。

 

十、评选和决定

10.1 主办者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办法及日期另定。

  10.2 主办者拥有决定金寨县城市标识的最终权利。

十一、表彰与奖励(以下费用均以人民币为单位,税金由应征者自主交付):

  拟设一等奖一个,颁发奖金100000元;二等奖两个,奖金各50000元;三等奖三个,奖金各20000元;优秀奖5个,奖金各5000元。均颁发获奖证书,并在有关媒体公布。

十二、相关声明

12.1 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金寨县城乡规划局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金寨县城乡规划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12.2获得金寨县城市标识前三名的应征作品,主办者有权要求创作者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创作者有义务按照主办者的要求对应征作品进行修改完善;应征作品成为金寨县城市标识(含获得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作品)后的著作权,归主办者所有。主办者有权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十三、其他

  13.1 主办者同应征作者的联系,以《回执》中提供的电话或通讯地址联系为准。

13.2 主办者对包括本征集任务书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主办者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13.3 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附件:

1、《金寨县城市标识设计方案征集报名回执》

2、《金寨县城市标识设计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承诺书》

 附件1:金寨县城市标识设计方案征集报名回执.xls 附件2: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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