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6 信息来源:永州岛
为创建雁荡山铁皮石斛区域公用品牌,充分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构建雁荡山铁皮石斛品牌形象,提升文化内涵,提高雁荡山铁皮石斛的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打造铁皮石斛产业全国标杆,特向海内外公开征集雁荡山铁皮石斛区域公用品牌LOGO及品牌口号。具体事宜如下:
一、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乐清市农业局
协办单位:乐清市铁皮石斛产业集聚区办公室
乐清市铁皮石斛产业协会
支持单位:浙江智美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赞助单位:浙江铁枫堂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敦善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二、支持媒体
温州日报、乐清政府门户网站、乐清日报、乐清电视台、乐清市农业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乐清农林”、乐清市铁皮石斛产业协会官网、相关全球征集网与设计网站等。
三、征集时间
刊发启事之日起至2018年9月20日止。
四、征集项目
1、“雁荡山铁皮石斛”区域公用品牌标志(LOGO);
2、“雁荡山铁皮石斛”区域公用品牌宣传口号(SLOGAN)。
五、征集对象
面向全球组织或个人征集。所有从事艺术设计、品牌战略、品牌营销的具有徽标设计和品牌口号经验的专业设计机构、大学院校、文化艺术、传媒公司、广告公司、品牌营销、工作室以及相关设计人员等创意设计单位、团队与个人,均可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六、征集要求
品牌LOGO及品牌口号是雁荡山铁皮石斛区域公用品牌战略规划的核心要素之一,应用于全区域、全产业链、全品类。以彰显雁荡山铁皮石斛道地产区优势、品质特色、历史文化内涵、健康养生等元素为佳。
(一)品牌标志(LOGO)
1、品牌LOGO须精简新颖、美观大方、富有创意、色彩搭配适当、寓意深刻,具有丰富的文化韵味和良好的视觉识别功能,视觉传播效果理想。
2、具备灵活性和使用价值,适合在各种载体上制作运用,可较好地运用于雁荡山铁皮石斛对外宣传视频广告、平面媒体广告、网站、宣传用品、产品包装、印刷品和媒体宣传等多种场合和载体。
3、设计稿应分别包括设计的图样(图形标识、“雁荡山铁皮石斛”字体等)、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不少于300字)和文字说明(尺寸、比例、颜色等)。提交作品格式为JPG,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600dpi(像素/英寸) ;提供标准色效果图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一份署名,一份隐去作者姓名及相关信息以供评选使用);提供矢量图(AI或CDR格式文件),最好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二)品牌宣传口号(SLOGAN)
1、应征作品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创意新颖,定位准确,充分体现雁荡山铁皮石斛品牌形象、文化底蕴和特质,具有较强的震撼力和感召力。
2、须符合《广告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语句精炼,朗朗上口,易读易懂,易记易传,一般在16个字以内;每个作品附上不超过300字的创意说明(为便于英汉对照,欢迎同时提供宣传口号对应准确的英文翻译)。
3、品牌宣传口号以简体中文为主,可以是英文或中英双语。两个语种的宣传语无需完全一致,但是必须分别符合不同语境下的文化与语言习惯,易于接受记忆。
(三)征集活动素材
各应征主体可通过百度网盘下载活动素材(分享码:py9h):https://pan.baidu.com/s/1-VXNiRbWnrWZO2yTxpMu6g或关注乐清市农业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乐清农林”,了解雁荡山铁皮石斛历史文化及品质特色相关图文、影像资料等征集活动素材,供创作参考。
(四)其他注意事项
应征作品必须原创,享有完全的排他性,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社会公共利益。若有违反,应由作者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另外,本次活动的采用作品、入围作品均视为雁荡山铁皮石斛区域公用品牌LOGO及品牌口号征集方委托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和使用权归征集主办方所有,其直接和间接利益均与原作者无关。评审结果公布后,征集主办方与入围作品主体签订奖金支付及作品著作权转让协议。作者只享有获取稿酬的权利和法律规定不可转让的人身权利,除此之外作品的使用权、发表权及财产权归征集主办所有方,主办方享有(包括但不限于)对采用作品和入围作品进行修改、复制、摄制、放映、展览、广播、汇编、信息网络传播、外宣品应用等权利。
七、投稿方式
应征作品可通过面交、信件邮寄快递方式投送。
(一)信函邮寄快递投稿
投稿地址:浙江省乐清市乐成街道清远路121号气象植检大楼3楼;联系人:乐清市铁皮石斛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黄向永,电话:0577-61886576,13757753175(微信同号),邮政编码:325600。征集活动期间如有任何异议或帮助可直接联系征集方客服。
(二)电子邮箱投稿
电子资料同时投至邮箱:yueqingshi@163.com,邮件格式:“LOGO投稿+投稿时间+投稿人+联系方式”,或“品牌口号投稿+投稿时间+投稿人+联系方式”。
八、评选方式
(一)评审
征集方将邀请权威专家、行业专家和有关领导组成专家评审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递交作品按初审、复审、终审三个环节对所征集的作品进行评选,择优评出优胜作品。本次征集评选入围品牌LOGO设计作品5件与品牌口号作品3件,再从中各择优选用一件优胜作品作为雁荡山铁皮石斛区域公用品牌LOGO和品牌口号。
(二)结果发布
在征集网及本次活动官方平台适时公布评析结果,并通知作者。
九、奖项设置
(一)奖项设置
1、品牌LOGO设计优胜奖1名,奖励50000元;
2、品牌口号优胜奖1名,奖励20000元;
3、品牌LOGO设计入围奖4名,各奖励3000元;
4、品牌口号入围奖2名,各奖励2000元。
以上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经评选最终入围的作品,向设计者一次性支付设计稿酬费用。此外,另选10名优秀作品奖各提供价值1288元的雁荡山铁皮石斛纪念品奖励。
以团队、机构名义应征的获奖者,由第一创作者、机构法定代表人代领,奖金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征集方向入选作品的作者(创作机构)颁发证书。优胜奖作者将被邀请参加雁荡山铁皮石斛区域公用品牌发布会等宣传活动。品牌LOGO设计最终优胜者可优先参与VI整套方案设计及后续开发应用。
十、征集须知
1、每个应征主体应征品牌LOGO作品不得超过3件(含),提供宣传口号的数量不超过8件(含),不向征集方交纳任何费用。除奖金外,征集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应征作品无论入选与否,一律不退,请设计者自留底稿,如作者有特殊要求请在来稿中说明。
2、报送作品时,需同时提交参评《雁荡山铁皮石斛区域公用品牌LOGO设计征集报名表》(附件1)、《雁荡山铁皮石斛区域公用品牌口号征集报名表》(附件2)、《雁荡山铁皮石斛区域公用品牌LOGO及品牌口号授权确认书》(附件3),通过乐清市农业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乐清农林”下载并填写。所有投稿人(机构)应在报名时在《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书》上如填写真实信息、签字后以原件随作品邮寄及扫描件随作品通过电子邮箱投递。没有如实填写或没有提交《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书》的,征集活动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评析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作者,并在媒体上公开发布。
3、作品递交须在截止日期前,邮寄快递以邮件寄出日期为准;截止日期后递交作品,概不接收。应征者参与本征集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征集方对延期送达及在提交途中所发生的任何损毁、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出现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则以收件时间来确定第一创意者。
4、投送应征作品即视为同意本公告条款。本次活动入围作品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等一切权益归征集主办方所有。获奖作者在征集活动结束后请注意查收获奖通知,并根据提示的内容,配合征集主办方完成相应版权协议签署、奖金发放等工作。如果获奖作者放弃履行相关版权转让或授权义务,则视为主动放弃相应奖项。
5、遇特殊原因,征集方有权调整征集日程安排。
6、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征集方所有。
附件:
1、《雁荡山铁皮石斛区域公用品牌LOGO设计征集报名表》
2、《雁荡山铁皮石斛区域公用品牌口号征集报名表》
3、《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