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1 信息来源:永州岛
为进一步推动原创电影剧本的创作,发现和培养优秀电影编剧人才,繁荣和发展首都电影事业和电影产业,北京电影家协会于2018年举办第九届“北京影协杯”电影剧本征集评选活动(以下简称“本活动”)。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北京电影家协会。
(下设“活动执行委员会办公室”,地点:北京电影家协会办公室。)
二、征集原则
剧本作品要反映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各方面的变化,体现祖国厚重的历史文化和鲜活的百姓生活,兼具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以“贴近时代、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为创作主旨,多方面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讴歌改革开放40周年巨变,反映“中国梦”和丰富多彩的当代人生。本活动特别鼓励讲述北京故事的作品。
三、征集方式
本活动征集对象为全国各地影视编剧,鼓励广大青年编剧积极参与,亦欢迎制片机构组稿参评。
参评剧本须为尚未拍摄的文学文本,无论参评来自机构推荐,还是作者自由投稿,均享有同等机会和权益。
优秀剧本(包括获奖作品和未获奖作品)经作者本人同意后,北京电影家协会将负责大力向电影制作单位和制片人推荐。
获奖作品作者将获得北京电影家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创作补助。
优秀编剧将作为骨干创作人员,参与北京电影家协会举办的观摩、培训、采风等活动,并列入北京影协人才库。优秀作品将被推荐参加不定期举办的优秀剧本展示推介交易会。
四、活动时间
1.剧本征集阶段:2018年7月20日—9月15日
在此期间,参评编剧可以根据电影市场需求和个人艺术创作追求,精心创作电影剧本,并将写成的剧本投稿给活动执行委员会。
请在本启事附件中下载《电影剧本征集申报表》,按要求认真填写,附故事梗概(200字左右)、人物小传、个人创作简历等,连同剧本一起寄至活动执行委员会办公室。
2.剧本评选阶段:2018年9月15日—11月30日
北京电影家协会将组织业内专家评委,对应征电影剧本进行遴选、初评、终评,最终确定第九届“北京影协杯”获奖作品名单。
3.公布获奖结果阶段:2018年12月
本活动执行委员会将评选结果正式在“北京市文联官方网站”及“北京电影家协会网站”上公布。
五、征集要求
投稿须包括如下文件(纸质版及电子版均需报送):
1.纸制版剧本:按A4规格打印一份,质量尚好打印纸,正文字号为宋体小四号,装订成册。
重要提示:为确保公平、公正,纸质剧本请采取匿名打印,剧本中任何地方不能出现作者姓名和联系方式。
2.电子版剧本:以Word或WPS文档格式,A4规格,正文为宋体小四号。
电子版邮件名格式统一为“作者姓名+剧本名称+手机号码”。邮件内容须包括5项:剧本(不低于20000字)、剧本梗概(200字左右)、人物小传、《电影剧本征集申报表》、作者创作简历。
六、评审委员会
由北京电影家协会在业界聘请著名编剧、导演、制片人、学者及电影评论家等组成专家评委,担任本活动的遴选、初评和终评工作。
七、投稿地址
1. 纸质版剧本邮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95号北京文联大楼315室“北京影协杯”执行委员会 种珊 收
电话:010-66056410 邮编:100031
2.电子版剧本发送邮箱地址:dyjb2014@163.com
八、版权要求
1. 参评作品应为未拍摄并未转让版权的电影剧本,应征作者须拥有无可争议的著作权。如系改编自他人的作品,须出具原著作品著作权所有人授权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的有效文字材料。制片单位推荐稿件,应得到编剧书面授权。
2. 应征作品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参评资格。已经入选的作品和个人,评委会亦将无条件取消入选资格,评选结果无效。
3. 应征剧本须具有完整的剧本架构、符合剧本的篇幅长度及基本格式要件,凡不具备剧本基本格式和构成要件,并过于简略的稿件,以及非电影剧本的其它体裁稿件,均无参评资格。
九、特别声明
来稿无论是否入选,均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十、评选奖励(含创作补助金)
一等奖1部,颁发证书,给予创作补助人民币30000元(税前)。
二等奖2部,颁发证书,给予每部创作补助人民币15000元(税前)。
三等奖6部,颁发证书,给予每部创作补助人民币5000元(税前)。
入围作品10部,颁发证书。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活动的动态信息,将不定期在北京市文联官方网站及北京电影家协会网站,以及《北京日报》等媒体公开发布,请作者留意。
2.本活动解释权归北京电影家协会。
3.附:《第九届“北京影协杯”电影剧本征集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