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30 信息来源:永州岛
为更好地彰显内蒙古巴林左旗乌力吉沐沦河国家湿地公园的特色、扩大对外宣传、提高巴林左旗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决定公开征集内蒙古巴林左旗乌力吉沐沦河国家湿地公园LOGO。
一、主办单位
本次征集活动由巴林左旗林业局主办。
二、活动主题
内蒙古巴林左旗乌力吉沐沦河国家湿地公园LOGO征集。
三、活动目的
内蒙古巴林左旗乌力吉沐沦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需要突出自身特点,展现内蒙古巴林左旗乌力吉沐沦河国家湿地公园的风采,通过征集LOGO,才能更迅速、更准确地宣传理念、推广工作。
四、征集活动对象
凡关心、关注、支持内蒙古巴林左旗乌力吉沐沦河国家湿地公园LOGO设计的机构和个人,均可按照本方案参加征集活动。
五、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自即日起至2018 年10月30日截止,邮寄作品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截止时间之后送达作品者,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六、相关要求
(一) 以《内蒙古巴林左旗乌力吉沐沦河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为依托,全面体现内蒙古巴林左旗乌力吉沐沦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特色和建设成效,彰显人与自然和谐共处,适度体现本地区契丹文化或蒙元文化特色的设计理念。
(二)构图新颖,设计简洁大方易懂,色彩明快不杂乱,符合审美要求;应用性强,便于放大缩小,可于网站、文件、信笺、宣传纪念用品和媒体宣传等各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便于运用各种工艺手段生产和制作。
(三)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
(四)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五)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并提供矢量图(AI格式文件)。
(六)作品须为原创,已获奖项或专利的作品不得提交,不得侵犯任何知识产权,并符合国家工商部门的注册条件,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我单位因此遭受的损失。
七、征集办法
(一)电子邮箱征集:以电子文件格式.jpg形式,分辨率不小于1024*768,存储文件请发送原件,勿压缩。手绘作品需拍照或扫描成电子版提交。设计投稿标题请使用“作者姓名+作品标题+地区+联系方式”作为文件名。投稿邮箱:wljmlh@163.com,联系人:丛聪,咨询电话:13947666428。
(二)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了本征集方案中的所有要求。应征文件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
八、集征信息的发布
由赤峰市和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官方媒体公开发布。
九、作品提交及知识产权
作品须为原创,已获奖项或专利的作品不得提交,不得侵犯任何知识产权,并符合国家工商部门的注册条件,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我单位因此遭受的损失。所有征集作品概不退还,应征者自留底稿。
十、作品的评选
(一)主办方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二)评选结果我们将以电话方式通知作者,并在相关媒体上公示。
(三)主办方拥有决定内蒙古巴林左旗乌力吉沐沦河湿地公园LOGO的最终权利。
十一、奖励办法
(一)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二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三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
(二)上述奖金均为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税款,同时需开具正式的报销票据。
十二、相关声明
(一)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所有入围内蒙古巴林左旗乌力吉沐沦河国家湿地公园LOGO征集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主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自始即归主办者所有。主办者有权对入围的内蒙古巴林左旗乌力吉沐沦河湿地公园LOGO设计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二)主办者对包括本方案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
(三)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