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0 信息来源:永州岛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拟开发设计更多更好的优秀法治文化产品和设计作品,努力打造法治湖南特色品牌,湖南省委法治办、湖南省司法厅特地开展湖南法治文化作品开发设计和征集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省委法治办、省司法厅
承办单位:湖南省设计艺术家协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委员会
湖南天功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省内高等院校和高职院校
媒体支持:红网、新湖南、法制日报、凤凰湖南、腾讯大湘网、潇湘晨报、法治湖南网、如法网
二、活动主题
“法润三湘•文化先行”——湖南省首届法治文化作品开发与征集活动。
三、活动对象
普通高校师生、企事业单位、文化传媒企业、设计企业和合法公民个人均可报名参加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
四、征集作品类别
1、开发创作的法治文化设计作品主要包括:宣传招贴、插画、产品设计、数码艺术和其他五个类别等设计作品
2、法治文化作品包括:表演艺术类、文学作品类、书画摄影类、影视作品类四个大类。
五、活动步骤
第一阶段:座谈会和启动仪式
(一)9月26日,组织相关专家学者,在高校开展法治文化产品设计创作座谈会,举行专家讲座和专家座谈会,进行法治文化开发设计专业指导。
(二) 9月26日,举行首届湖南“法润三湘•文化当先”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启动仪式。
第二阶段:作品评审
1. 初评(11月10日之前)。初评由各市州、各高校、省直机关工委参照活动规则自行组织。于11月10日前向活动组委会报送复评作品及报名表。
2. 复评(11月13-20日)。复评采用网络投票的方式结合专家评审进行,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以2:8的比例决定评选结果。按作品类别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并结合参与情况及成绩评选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老师奖若干名。
第三阶段:颁奖典礼
获奖选手将参与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年度盛典活动现场。
六、奖项设置:
1.产品设计类
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40名。
2.文学作品类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20名。
3.表演艺术类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20名。
4. 影视作品类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30名。
5. 书画摄影类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20名。
优秀组织奖10名,优秀指导老师奖5名。
七、奖励办法:
1、产品设计类、文学作品类:
一等奖颁发证书、奖杯、奖金5000元;二等奖颁发证书、奖金2000元,三等奖颁发证书、奖金1000元;优秀奖颁发证书、奖金500元;
2、表演艺术类、影视作品类:
一等奖颁发证书、奖杯、奖金10000元;二等奖颁发证书、奖金5000元,三等奖颁发证书、奖金2000元;优秀奖颁发证书、奖金500元;
3、书画类:
一等奖颁发证书、奖杯、奖金2000元;二等奖颁发证书、奖金1000元,三等奖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奖金500元;优秀奖颁发证书、奖金500元;
优秀指导老师5名;
优秀组织奖10名。
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组委会。
八、评审办法
邀请国内外业内极具影响力的知名专家、学者、教授组成。
初评采取参赛单位自行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复评采取网络大众投票+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网络投票占20%,专家评审占80%。
九、活动原则
1.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相关部门、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认真落实活动方案,充分发动,规范运作,确保效果。
2. 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各地各高校要加强宣传,为活动营造氛围。活动优秀作品将推荐至有关媒体进行专题展示。
3. 严格标准,公平公正。各地各高校在活动组织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活动,坚决杜绝各类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厉查处。
主办单位联系人:郭冬生 0731-84586200
承办单位联系人:刘 茜 0731-84453444 18108476301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5号,邮编:410011
投稿电子邮箱:3402355382@qq.com
附件:1. 首届湖南“法治湖南·文化当先”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
2. 首届湖南“法治湖南·文化当先”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作品报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