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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征集南充公安LOGO !(11月30日)

更新时间:2018-10-17 信息来源:永州岛


为打造平安南充名片,推广南充公安良好社会职业形象,树立南充公安精神,增强全体公安民警、辅警的归属感和荣誉感,实现“区域首位,全省领先、西部一流”的工作定位,南充市公安局特面向社会征集“南充公安形象标识(LOGO)”。

一、主办单位:南充市公安局

二、征集时间

2018年10月15日至11月30日。分为征集期、专家初评期、网络评选期、专家终选期、公布结果期、LOGO发布及颁奖六个阶段。

三、征集要求

1、充分体现公安工作特色和南充公安元素,设计具有人文特色、亲民形象的南充公安LOGO;

2、图文要有艺术性和创新性,寓意丰富、线条流畅、色彩明快、图形美观,能体现正能量,要具有很高的视觉识别度,放大、缩小不影响视觉效果。

3、LOGO设计作品应易于推广传播,延展性、实用性强,可在网站、新媒体平台、媒体宣传、文件、信笺、宣传用品及印刷、雕刻等多种工艺等各种场合、载体上使用。

4、LOGO设计作品提交文件应包括彩色稿、黑白稿(网格图)以及两种设计标准图稿。

5、LOGO设计作品中不得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或创作公司、企业有关的信息。

四、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各界群众,公安民警、公安现役部队官兵、警务辅助人员和事业编制人员、警察院校师生等。可以个人或团队名义报送作品,报送类别、数量不限。

五、评审方法

1.初步筛选:公开征集结束后,由主办单位邀请相关专家对提交作品进行初选,产生10个入围作品;

2.公众网评:产生的10个入围作品,通过南充公安官方微博、微信开展线上投票活动。

3.最终评定:根据专家打分(占80%)及网评排名得分(占20%),综合得分最终评选出“南充公安形象标识LOGO”及活动奖项;

4.南充公安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公布“南充公安形象标识LOGO”最终方案以及获奖名单;

六、作品奖励

此次征集活动拟设置4类奖项,奖金合计14000元:

(一)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

(二)二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

(三)三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四)优秀奖不超过10名,各奖励人民币200元。

获奖作品揭晓后,南充公安官方微博、微信将在各大新媒体平台公布获奖名单,并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七、版权界定

(一)原创界定。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未在其他征集活动中获奖或在媒体上公开发表,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所有应征作品概不退还,创作者请自留底稿。

(二)所有权界定。此次参赛获奖作品的知识产品、所有权、修改权和解释权均归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所有。获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征集及评选结果公布后,未入围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三)保密界定。应征者应在作品征集期间对参与本次活动所提交的与作品相关的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上述资料或信息。

八、投稿方式

(一)以电子稿形式提交彩色稿和黑白稿两种形式,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作品采用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并提供源文件(PSD或AI矢量文件)。

(二)投稿者除须提交设计图稿外,还须签署《南充公安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承诺书》,并附有个人简介(100字以内)和作品创意说明(500字以内),个人简介须注明本人姓名(或公司、团队的名称)、地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信息;创意说明须详细阐述作品设计的创意基础和蕴含寓意。

(三)投稿电子邮件请发至2560532301@qq.com,联系电话:0817-2806707或关注“南充公安”官方微信和新浪微博@南充公安,了解更多活动信息。

附件:

1、南充公安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报名表

2、南充公安LOGO征集活动承诺书

  附件1:

南充公安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

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邮 箱


手 机


电 话


联系单位


联系地址


个人(公司)介绍

(100以内)


设计说明

(500字以内)


声明

本人承诺此设计作品为原创,未侵犯他人著作权及其他相关权利;若本人作品最终入选,本人承诺将完全遵守有关作品的归属和使用权利。

附件2:

南充公安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

承 诺 书

承诺人已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南充公安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的要求和规则,谨向主办方承诺如下:

1、承诺人保证除主办方及指定的内部工作机构外,不得对外披露应征方案本身及其创意。

2、承诺人保证作品为原创,拥有完整、排他的著作权,除参加本征集活动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

3、承诺人保证,作品入选成为南充公安形象标识,一切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成为南充公安形象标识(LOGO)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4、承诺人保证其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由承诺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因承诺人违反本规定,致使主办方遭受任何损失,主办方有权要求其赔偿。最终解释权归属于主办方。

5、本承诺书自承诺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证件类型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人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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