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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化州市妇幼LOGO征集(11月18日)

更新时间:2018-10-28 信息来源:永州岛


化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化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妇计中心)是化州市卫生计生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辖区内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围产保健、妇女常见病防治、助产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孕产妇及新生儿艾滋病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履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职能。为进一步扩大市妇计中心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展示化州市妇幼计生良好形象,特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化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单位标志(LOGO)。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主办单位化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1月18日(信件投稿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投稿以发件时间为准)。

征集范围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个人和团队均可参加。

征集方式(一)应征组织或个人在提交应征作品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应征者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方式。

2.彩图一式3份(A4纸张)。

3.电子稿件1份。

4.应征作品应附创意说明,简明扼要地阐述作品的构思和含义,字数200字以内。

(二)纸质稿件投稿方式:应征作品纸质稿件可直接送达或邮寄。邮寄地址:广东省化州市北岸瓜垌开发区化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办公室收,邮编:525100(联系人:李生,联系电话:0668-7233717)。信封上注明“LOGO征集”字样。

(三)电子稿投稿方式:将“设计作品”、“设计创意说明”、应征者信息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至邮箱hzsfybjy@126.com,邮件主,邮件主题注明“LOGO征集”。应征作品请自留底稿,来稿恕不退还。 

作品要求(一)应征者应保证投稿作品的原创性及素材来源的合法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并保证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同时未赠送或授权他人对该作品进行过任何形式的发表、使用或开发,且最终中心在使用该作品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起诉。否则,因作品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中心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作品应符合市妇计中心“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和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的发展方针,同时融入化州文化等元素,能够充分展现市妇计中心近年来呈现的良好发展局面及工作成果。

(三)创意新颖、富有时代气息,整体效果大气、简约、有视觉冲击力,醒目易识别。如配有文字,请合理选择字体、字形、颜色,笔划简洁,识别性强,视觉传播效果理想,与LOGO能够有机结合,具备较好的形象传播价值。

(四)作品既适用于中心,也适用于与中心有关的标牌、印刷品、服装、车辆等载体使用。

(五)作品数量不限,图形标志和字体设计稿,应附彩色等效果图,同时提供JPG格式效果图。设计者要积极配合征集方完善方案。

(六)提交作品时请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等个人资料,并在邮件标题上注明“化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Logo征集”字样。

作品评选征集活动结束后,由化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邀请有关专家及业内人士组成评选专家组对应征作品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筛查出前4位作品,再提交中心职代会投票表决,以得票最多的作品为录用作品。本次征集设录用奖1名、入围奖3名。凡在征集日期截止后1个月内未接到获奖通知的,说明其作品未被获评。

奖项设置本次征集活动对于录用和入围的作品,中心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录用者奖励人民币5000元(税费自理);入围者奖励人民币1000元(税费自理)。获奖作品及设计者介绍将被中心收藏。

注意事项(一)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投稿人须保留图片和文字原稿,以备查证。获奖作品如遇雷同,以先收到者为准。

(二)投稿人务必注明作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

(三)本次活动的入选作品,其知识产权、著作权、修改权及全部使用权归活动主办单位所有,获奖个人或单位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主办单位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使用等。作品一经采用,入选设计者有义务根据有关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并按要求提供完整、详细的设计说明方案。且不再支付给创作者任何费用。

(四)凡向主办单位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所有条款,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属化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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