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2-08 信息来源:潇湘晨报
一辆在道县行驶的越野车上,暗藏着400多万元假钞,司机唐某志对此却毫不知情。让人意外的是,这些假钞是坐在他旁边的父亲周某利花35万元买的。近日,道县法院对该案宣判,被告人周某利犯购买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对被告人周某利作为运输工具的越野车予以没收。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周某利以35万元人民币向本村村民唐某旺购买假钞400多万元。2017年6月29日17时许,被告人周某利把4117940元假钞藏在自己车牌号为甘AMH376的黑色本田CR-V城市越野车的车门护板及保险杠内,准备从道县出发,运至江苏省南京市出售。
因周某利不能长时间开车,遂叫其儿子唐某志开车送他去南京,整个过程周某利没有告诉唐某志车内藏有假钞。2017年6月29日22时许,当唐某志驾驶装有假钞的车行驶至道县白芒铺高速公路入口处时被当场抓获。经清点鉴定,查获的41168张面值100元与57张面值20元的疑似人民币均为假人民币。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利,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购买,其行为已构成购买假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