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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依法清收老赖恶意逃避债务270万元

更新时间:2018-03-01 信息来源:永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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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执行兑现大会现场。

  永州新闻网讯(通讯员 方赛霞)“这笔借了二十多年的欠款总算收回来了。今年终于可以过一个放心年了。”蓝山农商银行竹市支行长刘革胜欣喜地从法院工作人员手中接过现金,激动万分。2018年2月13日,在蓝山县人民法院召开的雷某某系列案件执行兑现大会现场,法院工作人员将273.64万元执行款交给了蓝山农商银行工作人员。

  催款难于上青天

  1992年12月至2001年3月期间,雷某某以自己经营的公司及亲属名义先后向蓝山农村信用社(蓝山农商银行的前身)数个网点借款9笔,借款70多万元。除支付部分利息和归还2万多元本金外,至2013年蓝山农村信用社改制农商银行时仍欠71.54万元。从2002年开始,借款人雷某某为逃避责任,他不断通过更改姓名、更改身份证信息、举家迁往新疆、故意切断联系方式等手段,跟信用社“玩消失”,躲避信用社贷款催收,以达到其恶意逃避债务目的。信用社工作人员只能在催收记录上注明“借款人下落不明、无法催收”。

  蓝山农商银行改制成功后,蓝山县县委、县政府成立了“清收信用社改制不良贷款领导小组”,2015年出台了“自愿还款优惠、恶意逃债严惩”的清收政策,鼓励广大欠款户主动还款。但雷某某不仅没有还款意愿,还以“贷款早已过诉讼时效”为由故意躲避银行债务。2016年“依法打击恶意逃债”的清收措施出台后,蓝山农商银行将在新疆某公司任董事长的雷某某纳入清收重点对象。在公安部门的协助下,该行查清了雷某某的修改身份信息,并通过法院依法查询,一举冻结了雷某某妻子在外地某银行存款270万元。存款冻结后,雷某某竟指责执法部门“冻结违法”,不仅不愿还款,还以贷款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扬言:“谁敢扣我的款我就找谁!我要和农商银行打官司见分晓,一审败诉上二审,花钱无所谓。”气焰嚣张,“赖”气十足。蓝山农商银行首次起诉时,因没有借款人签字的催收回执,法官、律师大部分对雷某某系列贷款诉讼案件持悲观态度,认为判决胜诉难,最好双方调解结案。但雷某某一心想“赖”掉这笔账,不愿调解。在2016年12月的开庭审理中,雷某某夫妇不仅不出庭,还让其聘请的律师当庭口出狂言:“我的当事人非常有钱,但是所借贷款已丧失诉讼时效,有钱也不还”。其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在全县产生了极恶劣的社会影响,导致该行清收工作陷入十分被动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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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执行兑现大会现场。

  依法协力斗老赖

  为维护蓝山金融秩序,保障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当权益,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蓝山农商银行主要领导多次向蓝山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该案案情进展及负面影响。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此案,将其列为典型逃废债务并予以重点督办。县分管领导多次组织蓝山县清收办、蓝山县人民法院和蓝山农商银行等部门召开协调会和案情分析会,对该案中不良贷款发放管理过程进行了详细调查、深度分析,坚定了蓝山农商银行打赢这场恶意逃废债“硬仗”的信心。

  为顺利突破该案诉讼时效这一“瓶颈”,蓝山农商银行聘请湖南大学知名法学专家为代理律师,通过反复研究案情,分析证据,法学专家认为借款人换名字、换身份证长期在外的客观事实,导致信用社无法向法院起诉;信用社原发放贷款的多名责任人因违规给雷某某提供多笔贷款,而扣发了工资归还了雷某某的部分贷款本息,所以一直在寻找借款人追收贷款;信用社贷款管理人员上门催收、在各村张榜公示催收以及在县电视台每天公示催收等情况,形成了“债权方一直在主张权利”的证据链条,为本案胜诉突破了“瓶颈”。因为法律规定只要债权方一直在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一直处在中断中。依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于是,该行先后多次召集发放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开会,将各自如何催收、如何寻找借款人的过程作为证词,如已经退休的原发放责任人因雷某某贷款立为其责任贷款而扣了工资,多年来一直通过电话托付与雷某某一起同在新疆工作的蓝山同乡进行催收。该贷款管理责任人钟积佩等人每年春节都会去雷某某家催收,尽管雷某某不在家但其邻居可以证明蓝山农商银行前往催收的事实。在雷某某贷款之后的20余年中,该行共收集信用社催收人员及催收时在场的第三人证明材料12份,加上在各村张榜公示催收照片、村委证明,以及在县电视台每天公示催收的证据等,形成了“债权方一直在主张权利”的事实。同时,蓝山农商银行主动向法院汇报,多次与法官沟通,取得法院支持。借款证据链条的形成使该行陷入诉讼时效争议焦点的雷某某案件得到突破,让一度陷入诉讼被动局面的案件有了逆转。

  诉讼时效问题顺利解决,一审、二审均采纳了该行律师主张的“该行一直在主张自己的权利,应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规定,该系列案件并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的意见,为双方纠缠不清的“诉讼时效”借款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在银行与老赖的斗智清收攻坚战中,蓝山农商银行在多方协助支持下赢得了最终胜利。雷某某聪明反被聪明误,其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无赖”行径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清收执行传捷报

  为有效震慑和警示老赖,使全县信用环境得到有效净化,蓝山县人民法院在五楼会议室就雷某某清收案专门召开了涉金融案件执行兑现大会,对借款被执行人雷某某欠下银行债务本息共计273.63万元进行了依法清收兑现执行。蓝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欧健表示“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让违法者得到应有的惩罚。该扣押财产的,坚决扣押;该冻结银行存款的,坚决冻结;该司法拘留的,坚决拘留;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依法诉讼强力执行震慑老赖。

  老赖雷某某案件执行兑现的新闻播出后,街头巷尾市民都对拍声称好。不到两周的时间,就先后有10余名拖欠贷款“观望户”主动前往农商银行要求归还不良贷款60余万元。

  雷某某案的执行兑现,也是蓝山农商银行改制后多措并举清收不良贷款的一个缩影。2014年以来,蓝山农商银行以蓝山县人民政府创建省级金融安全区为契机,紧紧依靠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等司法力量全面推动不良贷款清收进程,改变以往的“自主清收、单打独斗”清收模式,秉承“依靠政府、依法清收”思路,多次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沟通汇报,争取到了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县委县政府先后组织召开了动员会、推进会、碰头会、淸收形势分析会,全力发动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力量参与清收。该行依托政府的支持,与县清收办、县法院大力协作,不断加大力度、强化举措开展清收不良贷款工作,依法惩治老赖,让不主动履行法律责任的赖账户履行法律责任,归还不良欠款。改制以来,该行通过“媒体曝光清收;依法查询、冻结、扣划清收;依法诉讼清收;重点案件挂牌督办清收;将失信被执行人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清收;责任主体单位实行责任“门前清”包干清收;设置老赖彩铃电话清收;依法追究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刑事责任清收”等八大举措收回表外不良贷款本息12000余万元,表外不良贷款收回率达80%以上,清收成效显著。截至2017年12月末,该行表内不良贷款余额2756万元,比年初3283万元减少527万元;不良贷款占比0.98%,比年初不良贷款占比1.45%下降了0.47个百分点。

  在该行的积极推动下,蓝山县其他金融机构也纷纷主动加入依法清收不良贷款整治老赖的“亮剑”行动,在全县形成了各单位部门“齐抓共管攻坚克难 强力清收”的良好格局,全县信用环境得到有效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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