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3-22 信息来源:永州广电
永州广电消息(江华台 王辉 黄春华)3月20号,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察委通报处理一起法官公务活动期间违规饮酒问题。2018年3月15日下午,该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陈某、法警大队副队长白某等8人开展公务活动,晚餐过程中,陈某、白某二人违规饮酒。根据永州市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饮酒行为的暂行办法》的规定,纪检部门对二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提请免去二人相关职务。对参与就餐的5名人员,由该县人民法院党组给予诫勉谈话。同时责令江华人民法院党组和派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组于2018年3月21日前向县纪委写出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