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3-25 信息来源:
争做遵纪守法文明市民 共享品质活力美好家园
——实施《永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倡议书
市民朋友们:
经省、市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永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将于2018年4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市城市管理立法工作的里程碑,是我市城市管理事业发展的新机遇,更是广大市民朋友们共建、共享品质活力幸福永州的新开端。为此,我们倡议:
一、学法守法,从我做起。学法明辨是非,守法幸福一生。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认真学《条例》、守《条例》、用《条例》,让《条例》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共同守护好城市的干净整洁、和谐美丽添砖加瓦、增光添彩。
二、爱护市容,人人参与。心连心营造和谐环境,手牵手共建美好家园。打造品质活力幸福的城市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尤其需要广大市民朋友们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我们希望大家切实做到:不随地吐痰、便溺,不乱扔果皮、纸屑、烟蒂、槟榔渣等废弃物,不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不乱扔动物尸体;不向建(构)筑物外或者车窗外抛掷杂物、废弃物,影响卫生;不私搭乱建、乱贴乱挂乱画,影响市容;不向城市河流、湖泊倾倒垃圾,污染水体;不乱设摊点、店外占道经营,影响通行;不抛撒、焚烧冥纸、树叶、木柴、垃圾,不燃放烟花爆竹,不饲养家禽家畜,影响环境;不擅挖道路、碾压人行道,破坏设施。
三、靓丽名片,大家呵护。只言片语彰显文明修养,举手投足关系城市形象。在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已经取得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等来之不易的靓丽“名片”,树立了品质活力幸福永州的崭新形象。希望广大市民像呵护自己的眼睛一样呵护永州的形象,像呵护自己的母亲一样呵护美好家园。
亲爱的市民朋友,《永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即将施行,依法治市即将增添新的力量,依法管城即将开启新的篇章。让我们团结一心,携手同行,点滴做起,共建共享,为永州美好的明天,做出自己新的更大的贡献。
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永州市总工会
共青团永州市委
永州市妇女联合会
2018.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