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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一猪场老板“任性”排污被行拘

更新时间:2018-04-05 信息来源:蓝山新闻网


  红网蓝山县分站4月4日讯(通讯员 田军 黄昌盛)  心存侥幸,拒不执行环保部门的整改要求,继续违法排放未经处理的畜禽养殖废水。4月4日,蓝山县太平圩镇一养猪场老板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这是我县首次对违法排污畜禽养殖企业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

  2018年1月16日,群众反映太平圩镇有一养殖场非法排污影响环境。蓝山县环保局立即组织环境监察人员对该区域周边进行排查,查实一生态养殖合作社畜禽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执法人员当即对该养猪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养猪场立即停止排污,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期间,环保部门多次对该养猪场进行检查,发现该养猪场老板拒不履行环保部门整改要求,仍然我行我素,继续违法排放未经处理的畜禽养殖废水。对此,蓝山县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等规定,依法将该养殖场违法排放污染物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下一步,县环保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全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监管力度,对其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污水排放等相关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察。对拒不落实污染治理措施、污染物超标排放和直排污染物的畜禽养殖场,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或责令停产整治。对于限期治理无望和不具备达标排放条件的,将报请县政府对其进行依法关闭。同时,将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使畜禽养殖企业认识到养殖污染的危害性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提高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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