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4-21 信息来源:红网永州
红网时刻永州4月21日讯(通讯员 乐剑平)4月20日,永州市新田县龙泉镇杨某因私藏捡到的枪支,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杨某后悔说:“怪自己法律意识淡薄,以为捡到枪支就是“财宝”,始终不上交,结果落到今天这下场。”
4月19日下午,新田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电话,称某村村民杨某家里私藏枪支。处警民警来到杨某家中,说明情况后,从其家中搜出猎枪、鸟铳、气枪、枪管各一支,遂将杨某传唤至公安局进一步调查。
据杨某交代:2015年7月10日,杨某看到几个年轻人在村子附近的河里洗完澡后开车离去,现场遗留下一个装有物品的编织袋。杨某见四周无人,便走过去捡起编织袋,看到里面装着猎枪、鸟铳、气枪、枪管等物品且能正常使用,便将这些枪支拿回家中。之后,一直收藏,没有上交有关部门。杨某有时悄悄拿着枪支上山打野兔、野鸡等。
4月20日上午,杨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新田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