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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更新时间:2018-04-30 信息来源:红网永州


 红网时刻永州4月29日讯(通讯员 尹纪宣)日前,永州纪委对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了通报。分别是:

  一、永州市第一市政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市政公司”)经理、党支部书记张巧军违规发放津补贴、组织公款旅游问题。

  2015年至2016年,市政公司超人社部门核定标准发放绩效考核奖;2017年10月,张巧军组织市政公司部分干部职工,借项目考察之便,到峨眉山等景区公款旅游。张巧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4月,张巧军受到撤职处分。

  二、东安县横塘镇狮子铺村原村支部书记荣六合违规送礼问题。

  荣六合在担任狮子铺村支部书记期间,利用公益林资金、“一事一议”资金和村集体资金共违规送礼46378.5元。荣六合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4月,荣六合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三、祁阳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黎家坪所原副所长刘崇尧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和宴请问题。

  2017年中秋节期间,刘崇尧收受个体工商户刘某某蓝硬芙蓉王一条;10月底,刘崇尧接受刘某某安排的宴请一次。组织调查前,刘崇尧退还了有关费用。2018年2月,刘崇尧受到免职处理。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检验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强不强、是否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做到令行禁止和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和试金石。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市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部署,认真自查自纠,坚决整改落实。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新官要理旧账”,认真抓、主动查、坚决改,决不能置身事外,当看客、作壁上观。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绝不要把自己的前途栽倒在酒杯中、红包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坚持“三个绝不放过”(不顶格追究绝不放过、不“一案双查”绝不放过、不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绝不放过),切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全市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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