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5-07 信息来源:永州新闻网
永州新闻网讯(通讯员 尹纪轩) 近日,永州市纪委通报7起国家公职人员违规饮酒和酒驾醉驾典型案件。
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卫生院原院长、支部书记文亚峰工作日中餐饮酒问题。
2018年2月25日,根据沱江镇卫生院值班安排,文亚峰是值班人员。当天,文亚峰违反规定中餐饮酒,并参与打牌。同年3月,文亚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沱江镇卫生院院长职务。
江华瑶族自治县大圩镇政府干部金国雄工作日中餐饮酒问题。
2018年1月22日(星期一)、2月7日(星期三),金国雄两次违反规定工作日中餐饮酒。同年4月,金国雄受到记过处分。
宁远县水利局防汛办副主任李建明工作日中餐饮酒问题。
2018年2月1日(星期四),李建明违反规定工作日中餐饮酒。同年3月,李建明受到警告处分。
江永县卫计委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邓友志醉酒驾车问题。
2017年10月26日,邓友志醉酒驾驶车辆,涉嫌危险驾驶罪。2018年1月,邓友志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按科员安排其工资职级。
祁阳县第一中学教师周期文醉酒驾车问题。
2016年12月27日,周期文醉酒驾驶车辆,被交警部门查获,周期文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祁阳县白茅滩完小副校长王方酒后驾车问题。
2017年4月23日,王方酒后驾驶轻便助力二轮摩托车,被交警部门查获。2018年2月,王方受到警告处分。
祁阳县长虹街道明德小学教师桂友谊酒后驾车问题。
2017年5月9日,桂友谊酒后驾驶车辆,被交警部门查获。2018年2月,桂友谊受到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