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5-10 信息来源:清廉永州
今年来,永州市各级党委、纪委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其省委实施办法,将问责作为倒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利器,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从严问责相关党员干部。1-4月,全市共问责党员干部434人、党组织48个。
盯牢“关键少数”
全市各级党委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敢抓敢管、善抓善管,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1月3日,市委开展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集中述职评议,全市143名“一把手”接受党风廉政建设质询评议。
2月1日,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开到村一级干部,要求切实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结合起来,以强有力的问责机制倒逼责任落实。
3月2日,市纪委下发专门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强化党内问责力度,切实做好问责数据统计上报。
聚焦脱贫攻坚
今年以来,永州市把问责利器“一竿子插到底”,将查处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全面提升群众“获得感”。
3月15日,市纪委印发《永州市2018年至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意见》。
3月28日,市委在零陵区朝阳街道石烟塘村召开现场推进会,强调对扶贫工作不务实、脱贫过程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的,一律严肃问责。一季度,全市共对扶贫领域履职担责不力的17党员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处理。
“纪检监察机关还将注重完善问责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实行定期汇总统计报告、回访教育以及监督检查制度,确保问责工作‘不空转’,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