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5-12 信息来源:永州廉政网
近日,蓝山县纪委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塔峰镇城复村村支两委干部雷智勇、雷吉林、雷菊凤、雷渊义、雷渊伍侵占集体修建通村公路资金案。2014年1月至2015年2月期间,塔峰镇城复村村支部书记雷智勇伙同村委主任雷吉林、村妇联主任雷菊凤、支部副书记雷渊义、村秘书雷渊伍采取发放务工补助的名义侵占村集体修建通村公路资金30530元。2018年1月,雷智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雷吉林涉嫌其他刑事案件另案处理,雷菊凤还有其他违纪行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雷渊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雷渊伍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2、太平圩镇渣湾村村主任唐建军虚报冒领林业补贴案。2013年至2017年期间,唐建军将其他村民的育林造林面积、油茶林所有权以虚报在个人及其母亲名下的方式冒领他人造林补贴28621元、冒领国家新造油茶林补贴款18570元。2018年5月,唐建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荆竹瑶族乡石壁村原村主任李祖峰收受异地扶贫搬迁户好处费案。2016年,李祖峰在协助乡人民政府办理异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先后收受了易地扶贫搬迁户谭壁付红包2000元、周贵庭红包2000元、凤国礼红包1200元,共计5200元。2018年2月,李祖峰被立案审查。 (蓝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