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4 信息来源:永州新闻网
永州新闻网讯(通讯员 胡纯亮 谭鑫)近日,零陵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被告人刘某、肖某、胡某等35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等罪,被告人胡某某等11人涉嫌开设赌场、敲诈勒索等罪的重大涉黑案件。
该案是中央下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后,零陵区开庭审理的首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共涉及18个罪名。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肖某、胡某自2009年以来跟随其他社会闲杂人员,在冷水滩、东安等地为非作恶,成为当地颇具声名的恶势力。
2012年后,该组织盘踞凤凰园、永州火车站、汽车西站、煤勘三队、竹木町社区等地,长期通过开设赌场、强迫交易、高利放贷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敛财,豢养组织成员、支持组织活动,并以有组织的暴力行为等手段确立、维护、扩大组织的势力、影响、利益,对上述地区的赌场等非法经营场所形成重大影响,在树立非法权威后,多次插手民间纠纷,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实施了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抢劫、故意伤害、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大量违法犯罪活动,攫取了巨额非法财富,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鉴于该案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为确保司法公正,零陵区人民法院采用3名审判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制合议庭审理,并邀请20余名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全程旁听了庭审。零陵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指派8名检察官组成公诉人团队出庭支持公诉,零陵区司法局为13名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共有46名被告人、42名辩护人参加庭审。
庭审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展开法庭调查,公诉人就其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被告人及辩护人进行质证,控辩双方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充分发表辩护意见,46名被告人依法分别作最后陈述,表示悔罪。鉴于案件重大,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