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1-01 信息来源:永州发布
12月29日上午,永州市召开深化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全面动员和部署安排全市机构改革工作。
改革后,永州市共设置党政机构47个,其中,市委机构13个(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2个),市政府工作部门34个;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总量控制为11个,比改革前增加1个社会建设委员会,市政协专门委员会和办事机构总量控制为9个,比改革前增加1个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9个。
《永州市机构改革方案》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总体意见,明确了全市机构改革总体要求、改革任务、改革举措和工作安排,党政机构规范设置、不超限额,事业单位应改尽改、只减不增,符合中央和省委改革要求,切合永州实际。对应设置必设机构。逐项落实了省委关于统筹优化党政机构和职能配置的19条规定,并按照《市县党政机构设置模板》要求,42个必设机构一一对应设置。合理设置选设机构。根据永州高质量发展需求,在供选择设置的机构中单独设置5个机构,未能单设的,亦按省统一规范要求进行了综合设置。挂牌机构按省统一规定,从严从紧控制。事业单位应改尽改。对40个副处级以上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提出了行政职能回归、撤并降格更名、整合职能重组等改革举措。同时,按照“只减不增,撤多建少”的原则,在重点领域新设了自然资源和规划勘测事务中心、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等公益类事业单位。其他改革统筹推进。明确了人大政协机关和群团组织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乡镇(街道)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等改革要求和具体举措,并提出了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的制度和措施。(据永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