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1-16 信息来源:宁远新闻网
1月16日上午,宁远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由宁远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欧阳元屏等12人涉嫌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以来,以被告人欧阳元屏为首要分子,于涛、肖超、欧阳冬辉、赖伟全等为重要成员的涉恶组织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实施犯罪活动。该恶势力犯罪组织多次在宁远县城公共场所、交通要道持械聚众斗殴,在公共场所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毁损财物,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严重扰乱了宁远县的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该组织共涉嫌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三项罪名。
法庭审理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阶段,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均充分发表了意见。控辩双方就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法庭依法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对没有聘请律师的被告人,根据其个人意愿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由于涉案人数多,涉及犯罪事实众多,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