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2-25 信息来源:新田新闻网
扫黑除恶政策宣传
新田新闻网(记者 钟伟锋)2月25日,记者从新田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新田县出台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行为的群众,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
《办法》奖励标准显示:实名或匿名举报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查证属实的,按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凡举报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犯罪线索直接破案,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审判定罪的,每案奖励人民币5-10万元;2、凡举报恶势力犯罪团伙犯罪线索直接破案,法院以恶势力犯罪团伙审判定罪的,每案奖励人民币3-6万元;3、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抓获在逃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的,每抓获一人奖励人民币2万元;抓获涉恶类犯罪集团头目的,每抓获一人奖励人民币1万元。抓获骨干成员的,每抓获一人奖励人民币6000至8000元;抓获在逃其他一般成员的,每抓获一人奖励人民币3000至5000元;4、凡提供举报线索并协助纪委监委、公安机关挖出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的,奖励人民币2-4万元;5、举报人根据公安机关发布的公告或通缉令提供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按照公告或通缉令规定的奖金数额予以奖励。
此外,举报人能详细提供黑恶势力犯罪事实并能提供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关键证据,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案件调查的,在原奖励金额的基础上可以按照不超过20%的上浮比例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