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

永州岛
爱链永州,一网情深!

晨练遭遇“套路”诈骗,老大爷被骗7万元

更新时间:2019-05-09 信息来源:零陵新闻网


红网零陵站讯(通讯员 黄跃华 沈超)“大爷,请问中华电子厂怎么走?” 一名操着外地口音的男子向清晨正在散步的杨大爷问路,杨大爷怎么也想不到,一次看似普通的问路,竟让自己陷入了一场精心设计的“套路”诈骗。

好心带路 却被“套路”

2018年3月11日清晨6时许,杨大爷跟往常一样在家附近的工人文化宫旁晨练,这时一辆银色丰田轿车停在其前面,从副驾驶下来一名男子,自称是海南来的“老板”,要找一家名为“中华电子厂”的厂家做生意,向杨大爷问路。正当杨大爷努力回忆“中华电子厂”在哪里时,迎面走来了一位身着工商制服的“工作人员”,杨大爷遂向这位“工作人员”询问。

“你是工商局的,你应该知道中华电子厂在哪里吧?”

“中华电子厂我挺熟悉的,就在工业园区那边。”该“工作人员”十分肯定。

“不如这样,你们两人给我带路,到了之后给你们每人100块钱作为筹谢。”问路的外地“老板”提议。

“我们一起带老板过去,赚个100块钱吃个早餐也好呀。”看见杨大爷心动了,工商局的“工作人员”也在旁边鼓动。

于是,杨大爷就跟着二人上了车,殊不知自己已经陷入了诈骗团伙精心设计的套路之中。

高利转卖 “净赚12万”

上车之后,这名“工作人员”自称是市工商局的,开始与副驾驶的外地“老板”闲聊起来。

“这位老板,你找中华电子厂做什么?”

“我是想去采购一批学生专用手机,这种手机只能接电话,不能上网的。”外地“老板”回答道。

“这个电子厂的厂长我认识,叫梁中华。”这时车辆正好经过一座大桥,“这个梁中华的家就在桥下面,我们不去厂里,直接去他家算了。”

于是,这位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就让司机将车开到了梁老板家边并下了车,“你们在车上等一下,我去叫老板出来跟你见面。”

“老板去香港谈生意了,让我拿手机样品给你看看。这个手机只能发短信、接电话,不能上网,你能出价多少钱一台?”过了一会,这名“工作人员”从楼道中走出,并拿出一个手机样品上车后递给了外地“老板”。

“我每台出价90元,要8000台。”外地“老板”显得十分豪气。

“可以,但是要等三天,等老板回来才能拿到货。”

“不行,我没有时间等,要马上拿货。”

“那我给老板娘打个电话,看行不行,你跟司机先下车。”

在外地“老板”和司机下车后,这名“工作人员”开着免提跟电子厂的老板娘打电话。

“60元一台,今天没有那么多货,只有4000台,要买可以,但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接通电话后,老板娘显得很干脆。

“老板娘卖60元一台,那个外地老板收90元一台,我们可以先把货买了再转卖给外地老板,这样一台手机我们可以赚30元的差价。”挂断电话之后,该“工作人员”这样跟杨老爷打着算盘。

杨大爷盘算了一下,一台手机赚30元,4000台手机一转手就可以赚12万!毫无防范之心的杨大爷,当即决定与这名市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合伙,赚取差价,浑然不知已经进一步落入了诈骗分子的“套路”之中。

诈骗得手 逃之夭夭

“我身上钱不多,可以去银行取4、5万出来,你那里有多少钱?”这名“工作人员”赶紧问道。

杨大爷说:“我家里的存折里有7万元。”

于是,这名“工作人员”陪同杨大爷回家拿存折并到银行取钱。待杨大爷进去取钱时,这名“工作人员”从车辆后备箱拿出事先用袋子包好的冥币放在车辆后排座位上。在杨大爷取钱回来之后,为了不让杨大爷起疑,这名“工作人员”又拿出300块钱,要杨大爷去买一点礼品送给老板娘。

上车后,这名“工作人员”终于露出了他的狐狸尾巴,“我们把钱放在一起,等下我下车去拿货。”

“当时我觉得不妥,但是想想马上就可以赚12万元,再加之觉得一个公务员总不会骗我一个老头子,最终还是将钱交给了他。”事后,杨大爷懊恼不已。

在接过杨大爷的7万元钱之后,这名“工作人员”将所有的钱都放进了装冥币的袋子里,一行人又开车来到梁老板家。为了让杨大爷放心,这名“工作人员”下车前还脱下了自己身上所谓的“工商制服”,交给杨大爷保管。

过了一会,副驾驶的外地“老板”接到一个电话,告知杨大爷他的“合作伙伴”叫他下车到梁老板家里签字。杨大爷深信不疑,赶紧下了车。

结果杨大爷一下车,车子就一溜烟地开跑了,杨大爷这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连忙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劣迹斑斑 屡犯不改

2018年3月22日,冒充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行骗的肖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审讯,肖某对自己诈骗杨大爷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肖某,56岁,广西陆川县人,曾因犯诈骗罪于2012年11月8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于2013年8月21日刑满释放;曾因犯诈骗罪于2016年10月12日被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于2017年11月30日刑满释放。

刑满释放之后,肖某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2018年3月初,与肖某曾一起实施诈骗被判刑的谢某(在逃)电话联系肖某,二人商量再次实施诈骗。2018年3月10日,谢某在广西陆川县租赁了一台银色的丰田轿车,由李某开车,搭乘谢某、肖某来到永州市零陵区伺机寻找作案目标,为躲避公安机关侦查,三人在下高速前还将车辆更换了一副湘M的假车牌。3月11日凌晨,车辆行至零陵城区时,三人看见正在晨练的被害人杨大爷,遂由谢某假扮外地“老板”向被害人杨大爷问路,肖某假扮市工商局“工作人员”,李某假扮司机,三人将被害人杨大爷骗至车上,以低价购买手机高价转卖赚取差价为诱饵,骗取被害人杨大爷人民币7万元,并予以私分。

2018年8月25日,假扮司机的李某亦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2018年11月19日,李某主动退赔被害人杨大爷经济损失人民币23400元,并取得了被害人杨大爷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肖某、李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现金人民币7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肖某、李某曾因诈骗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此次又犯诈骗罪,主观恶性较大,且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遂依法分别对被告人肖某、李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