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12-28 信息来源:永州新闻网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永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恺、万汝青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经2019年12月27日政协永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协商通过)
根据中共永州市委提名,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政协永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协商决定:
李恺同志任永州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
万汝青同志任永州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永州市政协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唐海涛同志任永州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陈少勇同志任永州市政协研究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