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08-03 信息来源:永州新闻网
为培养一批在文化艺术领域具有支撑、引领、示范作用,德艺双馨的文化艺术名家,推动我市文化艺术事业快速发展,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开展的第二届“永州市文化艺术名家”评选活动于近日启动。
评选分为文化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大类,其中文化艺术类包括文学、文艺评论、戏剧、曲艺、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九个专业。我市从事文化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工作者均可参加评选活动,已评为第一届“永州市文化艺术名家”的不再参评(具体评选条件详见《关于评选表彰第二届“永州市文化艺术名家”的通知》永人才办〔2020〕7号)。评选申报将采取单位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以单位推荐为主。参评申请材料需于2020年8月7日18:00时前报送(文化艺术类报市文联组联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类报市文旅广体局艺术与非遗科),过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评选的永州市文化艺术名家不超过 10 名,将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表彰。
开展“永州市文化艺术名家”评选活动是贯彻落实《永州市潇湘人才行动计划》的具体行动,必将进一步加强永州市文化艺术人才队伍建设,为谱写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永州篇章提供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