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08-04 信息来源:江永发布
近期,县纪委监委在全县“严明纪律规矩、改进干部作风”专项整治工作中,依规依纪查处了县文旅广体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下乡伙食补助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4月,县文旅广体局党组书记汤海妍与该局其他党组成员蒋彪、杨碧海、陈军等人开会讨论下乡伙食补助发放的问题,确定了2019年下乡伙食补助发放标准按照局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平均700元、股室负责人(含副科级以上干部)每月平均60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月平均500元三个档次进行造表发放。随后,该局各股室在无实际下乡审批依据的情况下集中分月虚造补填下乡审批单、下乡审批表,按每月700元、600元、500元三个档次造足下乡天数,再制作2019年下乡补助发放花名册,涉及26人,发放金额141500元。2020年4月22日,该局分管财务的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军在《2019年江永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下乡补助发放花名册》上签字:“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开支”。该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蒋彪因病请假,于2020年6月2日在该《花名册》上补签字。该局财务报账员何斌在2019年下乡伙食补助发放前分别向汤海妍、蒋彪、陈军请示同意后,于2020年4月29日打卡发放到位。
二、处理意见
县文旅广体局虚造下乡天数、分档次平均发放下乡补助的行为,违反了县财政局《关于规范江永县公职人员县内交通及伙食补助标准的通知》(江永财发[2018]20号)文件“严格执行先申请、审批后下乡,据实发放”的相关规定,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此,该局党组书记汤海妍,未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县文旅广体局违规发放下乡伙食补助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蒋彪作为局长、财务审核的负责人,负重要领导责任;陈军作为分管财务的局领导,负直接责任;杨碧海作为局党组成员,未尽到提醒义务,对局党组的错误决策负有责任。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1.责令县文旅广体局党组向县委写出书面检查。
2.给予汤海妍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蒋彪、陈军诫勉谈话处理;对杨碧海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何斌写出书面检查。
3.收缴汤海妍、蒋彪、陈军、杨碧海等4人超过实际下乡天数多领取的2019年度下乡补助13550元,上缴县财政。
4.按照《江永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扣发汤海妍2020年度30%的绩效奖金,扣发蒋彪、陈军2020年度10%的绩效奖金,扣发杨碧海2020年度5%的绩效奖金。
三、工作要求
县文旅广体局违规发放下乡伙食补助的问题,充分暴露出我县少数单位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搞变通,作风建设不深不细、流于形式,教训深刻、值得警醒。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以此为鉴,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严格遵守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好班子、管好队伍。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职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要从严从快从重处理,以破除“四风”顽瘴固疾的实际成效,推动全县作风建设持续好转。
中共江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