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

永州岛
爱链永州,一网情深!

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名

更新时间:2020-11-10 信息来源:冷水滩检察院


为进一步优化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等文件规定,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拟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人数

1.刑事检察业务检察官助理2名;

2.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检察官助理1名;

3.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员额检察官1名;

4.新闻宣传、文字综合类司法行政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面向湖南省公开选调

三、选调条件

(一)刑事、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检察官助理选调条件

1.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品行端正;

2.具备公务员身份;

3.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有两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

4.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及以上;

5.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员额检察官选调条件

1.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品行端正;

2.具备公务员身份;

3.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4.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及以上;

5.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7.具有员额检察官身份,且不存在任职回避的情形。

(三)新闻宣传、文字综合类司法行政人员选调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品行端正;

2.具备公务员身份(含参公管理);

3.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从事新闻宣传或文字写作工作2年以上,能提供5万字以上本人单独或为主撰写的文字材料;

4.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及以上;

5.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永州人事考试网、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官网下载并填写《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连同有关资料到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进行现场报名,免收报名费。

2.资格审查。严格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不指定复习用书,检察业务职位注重法律应用综合能力,文字综合职位注重文字写作能力。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选调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笔试地点为永州市冷水滩区检察院,笔试时间为2020年11月29日上午9:00-12:00。

4.面试。笔试结束后,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署推荐意见后,按选调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永州人事考试网、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官网公布或者由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直接通知本人。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综合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在综合成绩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以笔试成绩为准。体检对象与选调职位人数的比例为1:1。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从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6.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

7.讨论决定。考察结束后,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综合考察对象的考试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

8.公示。将确定的拟选调人选在永州人事考试网、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9.调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则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并按有关程序办理人事调入手续。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6日—11月20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3、所需资料:(1)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2)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注明“复印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工作证原件、复印件;(5)法官、检察官任命文件复印件;(6)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7)本人近期同底彩色免冠一寸相片4张。

六、有关事项

1.调入人员原有领导职务不保留,职级调入后按相关程序报组织部门重新认定,法律职务根据工作需要依法任命。

2.调入人员须在用人单位服务5年以上,其住房和配偶工作调动、子女就学等事项均自行解决。

3.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5.咨询电话:0746-8366295   19907466363

 

附件: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9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