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12-21 信息来源:永州市医保局
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0〕16号)和《永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永医保发〔2020〕26号)精神,全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积极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严厉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例,初步形成了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查处的五起(2020年第二批)欺诈骗保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道州疼痛专科医院虚计费用骗取医保基金案
道州疼痛专科医院于2019年1月至2020年3月存在虚记多记药品、挂床住院、低收费诱导病人住院、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问题。医疗保障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及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追回违规费用12.71万元,并处罚款57.80万元。暂停医院医保服务协议三个月。
二、宁远县清水桥镇卫生院虚计费用骗取医保基金案
宁远县清水桥镇卫生院于2020年3月至7月存在虚记多记药品、检查、中医理疗项目问题。医疗保障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及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追回违规费用5.34万元,并处罚款5.34万元。暂停其医保服务协议六个月,将相关违规问题线索移交纪委和卫健部门进一步处理,并启动追责程序。
三、新田现代妇产专科医院串换药品违规报账骗取医保基金案
新田现代妇产专科医院于2020年1月至5月存在串换药品违规报账、挂床住院问题。医疗保障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及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追回违规费用3.12万元,暂停其医保服务协议三个月。
四、江华瑶族自治县瑶都华康医院违规收费骗取医保基金案
江华瑶族自治县瑶都华康医院于2017年7月至2019年9月存在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过度医疗违规行为。医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及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追回违规费用47.89万元,并处罚款30.05万元。
五、未参保人员唐某冒用他人参保凭证住院骗取医保基金案
东安县新圩江镇唐某,未参加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17年6月29日至7月5日在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就诊时,用其妹妹的参保身份资料冒名顶替办理住院和结算。依据《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及医保服务协议规定,1.责令唐某退回骗取金额2.27万元;2.对涉案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3.对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未按医保协议规定核实住院病人身份信息真伪,造成基金流失,处以罚款15.6万元。同时要求该院限期整改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医疗保障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所有参保人要发扬主人翁精神,自觉抵制并主动检举欺诈骗保行为。全市各定点医药机构要以此为戒,加强医疗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依法依规使用医保基金,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全市医保部门要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采取过硬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形成打击欺诈骗保的常态机制,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医保基金监督工作,对涉嫌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进行举报,提供相关线索,经查证属实将按规定给予奖励。举报电话:0746-8362672 ,12345;举报邮箱:yzybj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