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20年1月,李茂林、李远达、杨迪全、王建忠、王友玉五位评标专家在永州市宁远县实验中学综合楼工程项目的评标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评分,违反了《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湘发改法规〔2016〕417号)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0年11月19日,宁远县住建局对李茂林作出暂停评标一年处理,对李远达、杨迪全、王建忠、王友玉4位专家作出通报批评。
更新时间:2021-01-21 信息来源:清廉永州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创建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市场秩序,近日,永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6名评标专家的违规评标行为进行了通报。
1、2020年8月,周增福、何文仁、黄磊焱、邓献忠、阳晓艳五位评标专家在永州市道县老旧小区改造第三片区人民医院改造工程项目的评标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评分,违反了《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湘发改法规〔2016〕417号)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0年9月24日,道县发改局对周增福、何文仁、黄磊焱、邓献忠、阳晓艳5位专家作出在道县暂停评标一年的处理。
2、2020年1月,李茂林、李远达、杨迪全、王建忠、王友玉五位评标专家在永州市宁远县实验中学综合楼工程项目的评标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评分,违反了《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湘发改法规〔2016〕417号)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0年11月19日,宁远县住建局对李茂林作出暂停评标一年处理,对李远达、杨迪全、王建忠、王友玉4位专家作出通报批评。 3、2019年8月,郭桂莲、侯周勇、赵刚、唐铭爱、罗航燕五位评标专家在永州市湘永路(湘江东路-清桥路)与湘江东路(舜皇路-潇湘大桥)改扩建工程的评标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出现错误,违反了《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湘发改法规〔2016〕417号)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0年12月17日,市住建局对郭桂莲、侯周勇、赵刚、唐铭爱、罗航燕5位专家作出暂停评标一年的处理。 4、2018年5月,评标专家周瑾在永州市新田县2017年农村安全供水工程项目(第四批)的评标过程中,作为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的湖南德诚水电建设有限公司的在职职员,未按照要求主动提出回避,违反了《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湘发改法规〔2016〕417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依照《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条的规定,2020年10月,新田县水利局对周瑾作出通报批评,并纳入评标专家黑名单一年的处理。 5、2018年4月,王友玉、刘志根、王洪、谭永宏、王隆东五位评标专家在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看守所职能化改造工程项目的评标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评分,违反了《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湘发改法规〔2016〕417号)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0年12月24日,江华瑶族自治县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对王友玉、刘志根、王洪、谭永宏、王隆东5位专家作出暂停评标一年的处理。 6、2017年1月,曾华、张馨元、黎荣、杨宗耀、罗建新五位评标专家在永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程监理项目的评标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出现明显错误,违反了《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湘发改法规〔2016〕417号)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0年12月17日,市住建局对曾华、张馨元、黎荣、杨宗耀、罗建新5位专家作出暂停评标一年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