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2-03 信息来源:蓝山人社局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20号)和《关于实施三年3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86号)文件精神,为提高广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实践能力、增加工作经验、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现向社会招募就业见习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计划招募175名就业见习人员(详见附件1)到全县各见习单位参加就业见习。
二、报名条件
1、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2019年、2020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2、就业失业青年:16-24岁登记失业人员。
三、报名时间
2021年2月1日至5月31日。
四、见习期限及待遇
1、见习期限:见习期限一般为3个月至12个月(最短3个月,最长1年)。
2、见习待遇: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可享受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贴,基本生活补贴具体数额由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协商确定,每月由见习单位发放。
五、见习岗位补贴
见习单位每月按时为见习人员发放生活补贴并为见习人员购买见习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县人社局考核合格后,按季度拨付见习单位见习岗位补贴(1220/人/月)。实际完成见习时间不足3个月的,不予拨付见习岗位补贴。
六、报名流程
报名人员携带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个人简历2份,就业见习报名登记表2份,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至县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管理中心(机关行政楼201室)提交纸质版资料报名。
七、其它事宜
1、各见习单位将采取面试确定见习人员。
2、此次招募工作由人社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凡往年参加过就业见习的人员不在此次招募范围。
八、联系方式
地 址:蓝山县人社局(塔峰镇湘粤中路180号)
联系电话:0746-2215928
附件:
蓝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