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2-26 信息来源:湘微湖南
近日,湖南省教育厅发布通知,经高校遴选推荐,网上公示,省教育厅审核,确定安庆贤等490名教师为202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2020年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培养期自2021年3月1日起始,培养期为三年。一起来看具体通知和名单。
【通知全文】
关于公布202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立项和验收检查结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我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精神,经高校遴选推荐,网上公示,我厅审核,确定安庆贤等490名教师为202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对不符合推荐条件的3名教师不予立项。经学校验收,我厅审核,确定孟凡永等196名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结果为“合格”。经我厅审核,同意姚宝权等2名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延期参加2021年度验收检查,终止康厚军等5名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资格(见附件3)。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培养期自2021年3月1日起始,培养期为三年。各高校要逐一完善培养对象的培养计划,签订《培养合同书》(见附件4),并按三年培养期内“每人每年不少于1万元”标准,从高校“双一流”专项经费或自有经费中统筹安排好培养经费,切实加强培养与管理,全面履行规定的职责。各培养对象要认真执行培养计划,积极参加培养培训,按规定使用好培养经费,确保按期实现培养目标。
二、各高校对培养期满验收结论为合格等次的培养对象,要跟进培养,促进他们进一步成长;对验收结论为暂缓验收的人员,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帮助他们实现既定的培养目标,督促他们按期参加2021年度的验收检查。
三、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对培养期间调离学校,或因去世、生病、出国访学等不能正常完成培养计划的人员情况,应及时书面报告我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
四、各高校请于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与2020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签订《培养合同书》,4月份由培养对象个人将《培养合同书》用PDF格式上传至“湖南省普通高校学术人才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jschr.zt.hnedu.cn/jsc/,登录用户名和密码与个人网上申报时一致)。
联系人:省教育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 尹竞,联系电话0731-84110450;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胡黄,联系电话:0731-84402933。
湖南省教育厅
2021年2月22日
【永州名单如下】
湖南科技学院
柏小剑、郭华、黄笃倬、李佳珂、罗哲、邵金华、吴建平
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李鸽、邹纯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贺冬梅、胡宇琳、黄祥元、唐颖林、张琼宇、周振华
湖南九嶷职业技术学院
李云义、杨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