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3-03 信息来源:永州人社
为支持企业稳岗留工,永州市对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的外省籍员工发放一次性新春红包的企业给予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申领条件
申请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的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民营企业,且工商注册地为永州;
2.企业有外省籍员工,且相关员工2021年2月11日-17日留永并坚守工作岗位;
3.企业为相关员工发放了不低于300元/人的一次性新春红包。
发放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每人3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采取“先发后补”方式,由企业先行发放一次性新春红包,再按标准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社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所需资金由受益财政统筹解决。
申领时间
2021年3月1日-31日,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资料
企业申报提交以下资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外省籍员工居民户口簿复印件;
3.企业1-2月员工工资及一次性新春红包发放凭证;
4.企业2021年2月11日—17日员工考勤表或值班表;
5.《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申请表》;
6.《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人员花名册》;
7.企业外省籍员工属劳务派遣的,由实际用工单位组织申报(劳务派遣公司不重复申报),并提供与用工企业的劳务派遣协议和最近一月的付款凭证。
8.其他相关资料。
审核公示
人社部门对企业申报资料及有关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企业、员工、补贴金额等情况在人社或政府官网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补贴拨付
财政部门根据人社部门报送的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发放意见,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各企业。对劳务派遣形式的用工,补贴拨付给实际用工单位。
工作要求
1.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区人社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工作,向企业和员工做好政策解释,引导企业及时进行申报,按要求做好补贴的审核发放。并于4月6日前将落实情况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市局将不定期调度工作进度。请各县区于2月5日前将业务办理的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市就业服务中心。
2.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一次性稳岗留工补贴等鼓励外省籍员工留永过年的相关政策,营造“就地过节”的浓厚氛围。
3.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按标准开展“新春送红包”活动,对落实不及时、不到位、有偏差造成负面影响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有效甄别享受补贴政策人员和单位的真实性,对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企业和个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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