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6-10 信息来源:永组在线
我市自2020年开始启动基层人才定向培养三年行动计划,依托市内高校面向具有永州户籍的应往届普通初、高中毕业生,每年定向培养一批基层教育、农技、医卫人才,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2021年,我市基层教育、农技、医卫人才定向培养计划看这里!
公费定向培养高中、初中起点乡村教师
为切实加强我市乡村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2021年,我市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的原则,继续实施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初中教师和初中起点专科层次乡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市州项目。
一、培养学校
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市州项目培养学校为湖南科技学院,初中起点专科层次乡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市州项目培养学校为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招生专业
(一)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初中教师。招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思想政治教育、体育教育。
(二)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学点教师。招生专业为:小学教育。
(三)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招生专业为:学前教育。
三、招生计划
(一)招生计划规模
2021年,全市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市州项目招生计划为661人,具体如下:
1.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市州项目招生计划310人,均为本科培养层次。
2.初中起点专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市州项目招生计划为333人。其中专科层次小学教师243人,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15人,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55人,专科层次小学教学点教师20人。
3.初中起点专科层次乡村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市州项目招生计划为18人。
(二)招生计划种类
初中起点专科层次乡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市州项目根据培养类型与培养目标的需要,招生计划设置普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普通计划”)、定向到乡镇任教招生计划(以下简称“乡镇计划”)、定向到民族乡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民族乡计划”)和定向到小学教学点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教学点计划”),具体如下:
1.普通计划。按照“从县市区招生、回县市区就业”的原则设置,培养类型有:专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
2.乡镇计划。按照“从县市区招生、回乡镇就业”的原则设置,培养类型有:专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
3.民族乡计划。按照“从乡招生、回乡就业”的原则设置,培养类型有专科层次小学教师。
4.教学点计划。按照“从乡镇招生、回乡镇小学教学点就业”的原则设置,培养类型有:专科层次小学教学点教师。
四、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初中教师
1.具有招生来源计划所确定的县市区户籍(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7日)。
2.年龄未满22周岁(199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相应类别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高考选考科目符合招生学校选科要求。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1〕5号)执行。
5.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在招生计划所定向的县市区的乡村、初中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二)初中起点专科层次乡村小学、幼儿园教师
1.基本条件
(1)年龄未满18周岁(200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3)具备招生来源计划所确定的户籍条件。①报考普通计划和乡镇计划的报名对象应具有招生来源计划所确定的县市区户籍,且为2021年应届初中毕业生。②报考民族乡计划的报名对象应具有招生来源计划所确定的民族乡户籍,民族成分为少数民族,户籍迁入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且为2021年应届初中毕业生。③报考教学点计划的报名对象应具有招生来源计划所确定的乡镇户籍,户籍迁入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且为2021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4)参加户籍所在市州的中考,且考生中考总成绩不低于招生当年户籍所在县市区公布的相应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2.其他条件
(1)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初中起点乡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
①小学教师。普通计划专科层次小学教师、小学教师(扶贫)、小学男教师在户籍所在县市区的乡镇及以下乡村小学任教,乡镇计划小学教师、小学男教师在招生计划所定向的乡镇小学任教,民族乡计划小学教师在招生计划所定向的民族乡小学任教,教学点计划小学教学点教师在招生计划所定向的乡(镇)小学教学点任教。
②幼儿园教师。普通计划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在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县以下乡村幼儿园任教,乡镇计划幼儿园教师在招生计划所定向的乡镇幼儿园任教。
(2)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普通计划志愿的报名对象应为已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且持有县市区扶贫工作部门发放的《扶贫手册》)。
五、招生计划的具体安排
六、县市区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联系方式
乡镇农医特岗生定向培养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永州市乡镇农医特岗生定向培养招生计划,面向参加湖南普通高考报名的永州籍考生招生,录取批次为湖南专科提前录取批次。2021年计划招收农业专业特岗生97人,医学专业特岗生213人。各县市区(管理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见附件1、附件2。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具有三年及以上(时间截至文件发布之日)永州市户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不含职高对口升学)。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农业农村工作,愿意为农民服务,有志于乡镇涉农、涉医类工作,且保证毕业后服从工作安排,到永州市各县市区(管理区)乡镇工作5年以上(医卫类特岗生服务年限不含规培时间);
2.截至2021年8月31日,年龄未满22周岁;
3.具备招生计划所确定的县市区户籍(落户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前);
4.参加2021年全国统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达到湖南省历史类、物理类专科录取控制线以上;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相关文件执行,符合文件中“无医学类、农学类专业不宜就读的疾病”等规定。
三、招生录取程序
(一)填报志愿
考生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在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专科提前批志愿栏中填报相应的志愿(含专业志愿),考生按照报考科类(历史类或物理类)在面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管理区)招生的医卫类或者农技类专业中选择进行填报,可以填报多个专业志愿,但不能跨类别填报专业志愿,其他选考科目不限。
(二)协议签订
考生填报志愿后,须在2021年高考专科提前批志愿填报截止日后第3个工作日17:00前,打印填报永州市乡镇农医特岗生定向培养高考志愿的截图,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照片三张(未满18周岁的,需其法定监护人携带身份证一同前往)到户籍所在县市区(管理区)相关部门(农业类专业在农业农村局,医卫类专业在卫健局)填写《永州市定向招录农医特岗生志愿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经部门初审通过后,考生预签《永州市2021年乡镇农医特岗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一式三份)。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的,视为无效。
原则上,考生只能选择填报本人所在县市区(管理区)户籍的特岗生岗位。祁阳籍考生在填报《申请表》时,可以选择是否调剂到金洞管理区;江永籍考生在填报《申请表》时,可以选择是否调剂到回龙圩管理区。对于愿意调剂到金洞、回龙圩管理区的考生,在金洞、回龙圩管理区招生计划招录不满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调剂录取。
因本项目在专科提前批次录取,考生在选择“永州市乡镇农医特岗生定向培养”招生项目时,不能再填报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其他专科提前批专项招生项目(即省卫健委和省农业农村厅专项招生项目)。
(三)资料汇总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卫健局于预签协议时间截止后15日内,汇总《申请表》送同级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建档立卡脱贫户的考生还需报同级乡村振兴局)审核,连同所有预签《协议书》的考生名单报市直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由市直主管部门统一报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并将《永州市2021年定向招录农医特岗生志愿报名申请表》一式一份、《永州市2021年定向招录农医特岗生报名信息汇总表》一式一份、《永州市2021年乡镇农医特岗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送各县市区(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
(四)投档录取
特岗生录取实行单独划线,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次录取,并按以下规则程序录取:
1.根据考生填报的高考志愿及考生预签《协议书》情况,按科类分县市区(管理区)分专业以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分相同的,以语、数、外三门总分排名先后,同等条件下对建档立卡脱贫户的考生予以优先考虑。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对拟录取名单投档,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按照高考录取程序在专科提前批进行录取工作。录取时,根据考生实际填报志愿情况,个别县市区(管理区)未完成计划录取的,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可进行调剂录取。
2.录取结束后,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将录取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各县市区(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最终录取考生名单完成《协议书》中县市区(管理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的签订工作,并于11月1日前将《协议书》共一式三份寄送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3.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对培养学生进行复核。复核合格者,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农医特岗生培养学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完成复核工作后,负责将《协议书》寄送各协议方,考生档案、定向就业的县市区(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市区(管理区)农业农村局或卫生健康局各存一份。
四、联系方式
附件:1.永州市2021年乡镇农医特岗生定向培养专业计划分配表
2.永州市2021年乡镇农医特岗生定向培养县市区(管理区)招生计划表
3.永州市2021年定向招录农医特岗生志愿报名申请表
4.永州市2021年定向招录农医特岗生报名信息汇总表
5.永州市2021年乡镇农医特岗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特别说明:除市级定向培养计划以外,还有省级农技、医卫特岗生和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计划,具体可详细咨询各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