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6-20 信息来源:宁远发布
新冠肺炎复阳病例我县密切接触者李某,男,57岁;欧阳某,女,40岁,二人于6月16日前往长沙办事,分别从宁远自驾车到郴州西站再乘当日G646次高铁到长沙。6月18日,根据湖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关于一名新冠肺炎复阳病例同乘人员的协查通知,我县第一时间开展了流行病学调查,并对复阳病例密切接触者李某、欧阳某及其密切接触者均按要求落实了集中隔离管控措施,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寻找李某、欧阳某的密切接触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李某于6月17日15:40左右自驾车回宁远,21:00左右在宁郡华府3栋楼下烧鹅店吃晚饭。6月18日16:10到县机关幼儿园接女儿放学,在楼下入口左边商店买烟,期间未戴口罩。
2.欧阳某于6月17日16:00自驾车返宁后到县水利局参加合唱排练,排练后回家未外出。6月18日9:00,与同事欧阳某同车前往县永佳水库,14:00返回县城,16:00参加水利局合唱。
请在上述时间段内与李某、欧阳某同车人员、同一地点就餐、购物以及有其他密切方式接触人员立即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并进行核酸检测(联系电话:0746-7325394),同时配合落实疫情管控措施(目前已对宁郡华府、金丰大厦相应单元的居民进行居家健康监测管理)。如果隐瞒不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如果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第一时间前往最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时全程佩戴口罩,切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可步行或乘坐私家车。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增强健康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中共宁远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