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7-11 信息来源:零陵发布
7月9日,接到双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一名新冠肺炎复阳病例同乘人员的协查通知,我区第一时间开展了流行病学调查,并对复阳病例密切接触者彭某某(男,45岁)落实了集中隔离管控措施,对彭某某进行核酸采样分别送区疾控中心和区中医院检测,两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已核实彭某某于4月2日前在上海已接种新冠疫苗(北京科兴)二针剂。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寻找彭某某的密切接触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7月7日19:57彭某某从长沙乘G6125次(10车厢6F)高铁于21:38到永州,当晚坐出租车回零陵,居住在路桥公司(七里店街道办事处旁)家属楼;7月8日早晨7:56在市交警支队公交站乘坐7路公交车(湘M11185D)到市中心医院零陵院区公交站,8:18下公交车;中午12时在市中心医院零陵院区大门对面兴旺超市购买矿泉水;7月9日早晨6:35在市中心医院零陵院区大门对面早餐店(微信收款店名:天若有情)购买过早餐。
请在上述时间段内与彭某某同车人员、同一场所购物、就餐、或有其他密切方式接触人员立即向零陵区疾控中心报告并进行核酸检测(联系电话:0746-6369811),同时配合落实疫情管控措施,如果隐瞒不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如果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第一时间前往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时全程佩戴口罩,切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可步行或乘坐私家车。
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提高免疫力。增强健康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中共零陵区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