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7-16 信息来源:永州廉政网
永州市纪委监委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在全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建立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制度。2021年以来,截至6月30日,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如下:
2021年1-6月,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3起,处理18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4人。从处理干部级别看,查处县处级干部15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165人。从查处问题类型看,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严重影响高质量发展问题最为突出,有47起,处理75人;其次是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有20起,处理36人。这2类问题占到查处问题总数的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