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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城区停车收费初定 11月5日将召开听证会

更新时间:2021-10-23 信息来源:红网时刻


关于召开永州市中心城区公共资源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差异化超时停车收费标准制定听证会的公告(第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规定,我委定于2021年11月5日上午9点在永州市人民政府十四楼会议室组织召开永州市中心城区公共资源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差异化超时停车收费标准制定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及有关方面的意见。现就定价方案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价方案

(一)政策依据

依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0〕801号)相关条款制定。

(二)定价原则

按照路内高于路外、白天高于夜间、中心城区高于周边地区、高峰时段高于非高峰时段的原则,实行差异化定价,有效调节机动车停车位供求关系。

(三)收费区域划分

根据城市发展实际情况,对永州市中心城区(冷水滩区、零陵区、永州经开区及滨江新城片区)范围内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及依法施划的道路公共资源临时停车泊位按三种类别实行差异化收费管理。具体收费区域类别划分,在《关于印发<永州市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行车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永政办发〔2021〕16号)附件二中予以明确。

(四)分区域收费标准

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差异化停车超时收费管理的原则,制定如下标准:

一类区域收费标准:①车行道临时停车泊位:首45分钟内免费;超过45分钟按1小时计费,首小时收费标准为4元;1小时之后每30分钟计费一次,2元/30分钟。②人行道临时停车泊位:首45分钟免费;超过45分钟按1小时计费,首小时收费标准为4元;1小时之后每30分钟计费一次,1.5元/30分钟。③公共资源停车场:白天时段内首45分钟免费;超过45分钟按1小时计费,首小时收费标准为4元;1小时之后每30分钟计费一次,1.5元/30分钟。晚间时段内1元/小时。④单车、单次、每日最高收费20元;

二类区域收费标准:①车行道临时停车泊位:首60分钟内免费;超过60分钟不足90分钟的按1.5小时计费;首小时收费标准为3元,1小时之后每30分钟计费一次,1.5元/30分钟。②人行道临时停车泊位:首60分钟免费;超过60分钟不足90分钟的按1.5小时计费;首小时收费标准为3元,1小时之后每30分钟计费一次,1元/30分钟。③公共资源停车场:白天时段内首60分钟免费;超过60分钟不足90分钟的按1.5小时计费;首小时收费标准为3元,1小时之后每30分钟计费一次,1元/30分钟。晚间时段内1元/小时。④单车、单次、每日最高收费15元;

三类区域收费标准:公共资源停车场及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首60分钟免费,超过1小时的每小时收费2元。单车、单次、每日最高收费10元。

为鼓励即停即走,每次停车超过上述免费时段的,不享受免费停车时段,停车费依正常标准据实计算。

(五)收费时段

1.车行道和人行道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工作日为8:00-21:00,节假日为9:00-21:00,其他时间不收费。

2.公共资源停车场:白天时段为7:00-20:00,晚间时段为20:00-7:00。

(六)相关优惠政策

1、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消防车、有标识的行政执法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持有本人残疾人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本人专用车辆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一律免予收费;

2、春节法定假期间,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及道路临时泊车一律免费;

3、执法部门在执行公务中暂扣的车辆,暂扣期间车辆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由执法部门承担。执法部门通知车主领取扣留的车辆,车主逾期未领取产生的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由车主自行承担。

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共21名。其中,消费者代表11人(经永州市消费者委员会推荐,产生消费者代表5名;经我委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产生消费者代表6名)、经营者代表1名、利益相关方代表1人、专家代表1人、相关部门代表7名。

(一)消费者代表11名:

唐德光 永州大众咨询公司

李真 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

严巧明 个体户

王真 个体户

毛玲红 个体户

周凌勇 居民

郑清涛 居民

李嶷 居民

石旭辉 永州市安顺交通服务有限公司

欧阳鑫悦 居民

邓金斌 居民

(二)经营者代表1名:

吕博 市城投集团

(三)利益相关方1名:

唐元春 零陵区城投公司

(四)相关领域专家1名:

邓航宁 市规划设计院

(五)相关部门代表7名:

赵玉芳 市人大推荐代表

刘璇 市政协推荐代表

酉小云 市委政法委推荐代表

姜华 市司法局推荐代表

胡本东 市市场监管局推荐代表

李智勇 市城管局推荐代表

唐晟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推荐代表

三、听证人名单

梁志军 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朱 明 市发改委价费科负责人

蒋 杰 市发改委成本科科长

四、旁听人员

第一次公告截止,未有人报名参加,本次听证会不设旁听人员。

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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