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2 信息来源:永州日报
永州日报讯(通讯员 蒋君)近日,全国妇联表彰了一批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东安县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吴丽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近十年来,吴丽红先后在大庙口法庭、立案庭、执行局工作,她坚守办案一线,维护公平正义,是妇女儿童权益忠实的维护者。近三年来,她先后参与办理婚姻家庭类纠纷260余起,颁发反家庭暴力人身保护令10余份,为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帮助50余次,为困难群众追回执行款项数千万元。吴丽红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省法院办案标兵”“永州市劳动模范”“全市法院先进个人”“全市优秀法官”“全市执行办案能手”“三八红旗手”“十佳政法干警”等多项荣誉,多次受县政府嘉奖,荣立三等功一次。她带领的大庙口法庭曾连续七次荣获“永州市优秀人民法庭”荣誉称号,2014年荣获“湖南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2019年她带领的立案庭获得“永州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21年她带领执行局获得“永州市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