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信息来源:永州教育
根据国家课程计划安排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定于7月6日起放暑假,普通高中定于7月13日放暑假,下学期定于8月30日、31日开学报到,9月1日开学。
放假期间这些方面仍需注意
1、加强新冠疫情防控
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的通知》要求,动态精准、分类掌握暑期离校、留校师生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暑假期间,校园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确需入校的人员、车辆严格落实“四查一问一报批”制度。加强暑期教职员工出行管理,严格落实出市出省报批、返市核酸检测和报告制度,同时提示教育学生暑期不聚集,做好个人防护,养成勤洗手、讲卫生、戴口罩等健康卫生习惯,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出现咳嗽、体温异常等感冒症状及时就医。假期间严禁学校擅自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未经批准不得组织大型聚集性活动。
2、严格落实“双减”工作
严格落实中央“双减”政策,优化作业布置,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暑假作业,其他年级要创新作业形式,严格控制假期书面作业量,在疫情防控形势允许的前提下,提倡布置亲子读书交流、社会实践、社区志愿服务、小课题研究等探究性、实践性的作业。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工作和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积极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育人观、成才观,注重劳逸结合、综合发展、健康成长。暑假期间,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组织在校学生成建制补课或变相补课,也不得为各种社会机构举办的复习班、辅导班提供场地和条件;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家养活动;严禁在职教师参加由社会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补课活动。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切实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维护校外培训市场秩序,不断净化校外育人环境。
3、强化校园安全管理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学生安全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在放假前,要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实验室、锅炉房、配电室、围墙、在建工地、防雷设施等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师生开展一次安全专题教育,重点开展防溺水、防性侵、防欺凌、防雷电、防中暑、交通安全、环境保护、用电安全等宣传教育;要通过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和宣传资料、家访、微(短)信提醒等途径,特别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和监管,确保学生假期安全。
4、严格招生管理工作
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102号)和市教育局下发的文件要求,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各地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属地招生”和“统一平台录取”政策,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招收不符合我市普通高中录取政策的学生。招生期间,严禁虚假宣传、互相诋毁,或以其他违规方式争抢生源。中等职业学校要坚决维护招生秩序,严禁买卖生源。
5、做好新学期开学工作
各地各校要提前部署好新学期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谋划工作重点。暑假期间,各地要开展“三帮一”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新学期适龄儿童少年正常入学。做好新学期教材到校、开学前校园安全检查和疫情防控排查等工作,确保新学期如期顺利开学。各学校要精心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等,使学生以良好的情绪和态度投入到新学期的学习中。各地要组织开学工作检查,对辖区内中小学招生、收费、安全管理等事项进行检查监督,从严查处违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