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6 信息来源:新田发布
感染者1:周某,男,21岁。12月3日纳入集中隔离管控,12月4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为阳性。
感染者2:王某省,男,48岁。12月4日入新,当天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为阳性。
感染者3:刘某雄,男,46岁。12月3日纳入居家隔离管控,12月5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为阳性。
目前,3名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我县正在有序开展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社区防控等处置工作。经过初步流行病学调查,3名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感染者1:周某
12月3日
16:45 从保定乘坐G421车次(6车厢12B)抵达永州火车站。
17:00 到永州火车站附近的道县胖姐餐厅吃晚餐。
17:30 进入临时隔离点等待闭环转运回新田。
18:00 由负压转运车转运回新田。
20:00 抵达金陵隔离点集中隔离。
感染者2:王某省
12月4日
1:40 自驾车从河北邯郸市出发抵达流峰高速路口下高速,进入新田时在小源交通服务站登记。
3:00 抵达御庭酒店。
8:30 在御庭酒店一楼吃早餐。
10:30 驾车到宏鑫钢结构有限公司洽谈业务。
11:01 在恒康大药店(新华西路店)买药后开车返回御庭酒店(期间未吃午饭也未出房间)。
15:50 驾车去九龙仓萍钢建材批发部办事。
17:24 在中国石油加油站加油。
17:30 返回御庭酒店未再外出。
感染者3:刘某雄
12月3日
14:10 自驾车从广州市出发抵达宁远县保安高速路口下高速。
15:20 由新田县转运车辆闭环引导回新。
16:00 抵达盛世龙岸小区家中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12月4日
全天在盛世龙岸家中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未外出。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立即向当地社区(村委会)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关疫情管控措施。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新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主动报备行程。从省外或省内疫情严重地区入(返)新人员,须提前1天通过扫描“永防码”、进入“永州发布”微信公众号入口进入线上自主申报小程序报备或电话报备,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酒店、单位报备,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2.完成核酸检测。从省外或省内疫情严重地区入(返)新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新,抵新后立即进行一次“落地检”,前三天每天须完成一次核酸检测(“三天三检”),第五天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落实健康管理。从省外或省内疫情严重地区入(返)新人员抵新后不满5天的,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餐饮服务、购物中心(含百货店)、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网吧、酒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等公共场所。确需外出时,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4.规范社会活动。凡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密闭空间、室外人群密集场所,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参加聚集性活动时,以及从事高风险岗位人员在岗期间,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扫场所码,配合体温检测,出示行程码和健康码,保持1米线社交距离。机关单位、公共场所、经营主体要安排专人查验、提醒。
5.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因疫情防控需要接受流行病学调查的,应主动配合、如实报告,不得拒绝或瞒报、谎报病情、旅居史、接触史、活动轨迹等涉疫信息。
对未履行以上疫情防控责任的个人,引起本人被感染或疫情传播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属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新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0746—4988360
新田县疾控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0746—4751292
新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