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11 信息来源:宁远新闻网
宁远新闻网讯(通讯员 潘彦军 刘瑛)近日,宁远县人民法院对一起货车司机关闭GPS逃避监管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刘某彬犯危险作业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2月25日12时许,被告人刘某彬作为赣CX**85重型厢式货车驾驶员驾驶赣CX**85重型厢式货车从江西萍乡市上栗县运载1730箱烟花爆竹前往广西。被告人刘某彬为了逃避超速、超时驾驶的执法检查监管,擅自将车载 GPS 及车内视频实时监控设备断线关闭,使该车 GPS 及视频监控无法运行。当天22时30分许,被告人刘某彬驾驶该车行驶至厦蓉高速洪观服务区内,被高速交警现场查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彬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在从事危险物品运输作业中关闭直接关系安全生产的监控、设施,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其行为已构成危险作业罪。被告人刘某彬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认罪态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