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9-15 信息来源:永州公安交警
为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自2023年9月20日起启用下列电子警察监控设备:
一、零陵区南津路与萍洲路交叉路口;
二、零陵区南津路与黄古山路交叉路口。
对上述路口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实施监控记录,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罚。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