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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通报3起党员干部为亲友牟利典型问题

更新时间:2023-10-24 信息来源:清廉永州


为持续推动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年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唐振宇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承揽工程并与妻子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获利等问题。

2016年,唐振宇任东安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兼县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指挥部指挥长期间,纵容、默许其妹妹、妹夫利用其职务影响,承揽项目承建方负责的铝合金门窗业务,获利10万元。2017年至2022年,唐振宇与妻子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获利17.3万元。唐振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2月,唐振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主任科员,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

2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原庭长、四级高级法官李振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为其妻子从事经营活动牟利等问题。

2018年至2021年,李振湘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引导、推荐、指定案件当事人、律师等管理服务对象到其妻子开设的酒店消费,从中违规获利30万元。李振湘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月,李振湘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

3

江永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何景发纵容、默许其亲友在经营活动中“打牌子”等问题。

2018年至2021年,何景发在担任江永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纵容、默许其弟弟“打牌子”,利用其职务影响承揽县农业农村局工程项目、广告制作等业务,其弟从中获利21.6万元。何景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9月,何景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以上3起典型问题,有的党员干部纵容、默许亲朋好友“打牌子”;有的夫妻配合,指定管理服务对象定点消费牟利;有的利用职权,为亲友承揽工程、承揽业务、从事经营活动提供帮助,触碰党纪国法高压线。全市党员干部务必以案为鉴,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严格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做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治家。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推进专项整治主体责任,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更实举措推进专项整治走深走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严的氛围、惩的力度,坚决惩治违规经商办企业和“打牌子”、“提篮子”等问题,切实斩断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的利益链条,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向善,以新风正气护航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永州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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