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0-24 信息来源:红网永州
为规范我市城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行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食品安全和市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等有关规定,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对中心城区餐厨垃圾实行统一收集、运输和处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欧绿保公司(以下简称收运单位)是我市截至目前唯一获得市政府委托营运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企业,负责永州市中心城区餐厨垃圾统一收集、运输、处置工作。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活动。
二、我市中心城区餐厨垃圾处置厂将于2023年11 月正式运营,请各餐饮服务经营者抓紧在2023年11月30日前与收运单位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协议书。
三、收运单位要按照所需数量配备专用收集桶,配桶后每天按照规定时间与地点上门收集和运输,并按要求落实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联单制度,以备主管单位审查。
四、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个人)要积极配合收运单位落实餐厨垃圾统一收运,并建立餐厨垃圾登记管理台账,做到应收尽收;要将废弃食用油脂、餐厨垃圾与其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单独存放,并保持收集容器干净整洁;不得将餐厨垃圾交由未取得经营许可的单位(个人)收集运输处置;不得将餐厨垃圾随意倾倒、堆放,或直接排放到公共排水设施、河道、公厕、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等;不得将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使用或者销售,不得将餐厨垃圾饲养畜禽。
五、对未经许可违法收运处置餐厨垃圾的单位(个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处罚。
六、请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监督违反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置管理规定的行为,监督举报电话:12319,12315。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永州市商务局
2023年10月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