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7-12-27 信息来源: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永政办发〔2015〕18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提高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和中央、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现代科学技术和先进推广手段为支撑,以实现农业科学化管理、规范化生产和品牌创建为抓手,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质量认证体系、全程监控体系和专业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加快推动由传统农业大市向现代农业强市迈进。
二、目标任务
力争用三年时间,全市制修订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技术规程和标准150个以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总面积180万亩以上,标准化养殖畜类250万头以上,禽类2000万羽以上,水产品6万吨以上;创建30个国家、省级标准化示范区(场),主导农产品规模基地标准化覆盖率80%以上;新增省级以上农产品品牌180个以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和检测室建设到位率100%,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残监测合格率97%以上;主导产业基本实行标准化生产,整体水平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三、工作重点
1. 完善标准体系。结合当地农业特点,积极转化先进的农业科技成果,加快生产技术规程、包装、保鲜、储存、加工等方面的标准制定。生产领域围绕主导和重点产业,按照一个产业一套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的要求,抓好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的制(修)订。加工领域重点抓好加工工艺流程技术标准的制定,鼓励、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完善企业标准,省级以上龙头企业积极与国际标准接轨,市级龙头企业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流通领域重点抓好保鲜处理、仓储冷链、检验检测、运输物流、市场准入标准制定。
2. 创建标准园区。按照“一个产业、一套标准、一个品牌、一套监管制度、一批新型农民经营组织、一批示范基地”的模式,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建设,每个产业示范园区都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党委、政府领导、牵头单位、技术专家和责任人。水稻产业以水稻主产县(区)为主,建设一批高产示范区;蔬菜产业以全省蔬菜主产重点县为主,建设一批蔬菜标准园;柑橘产业以道县、江永县为主,建设一批高产高效示范基地;茶叶产业以蓝山县、祁阳县、江华瑶族自治县、双牌县为主,建设一批有机茶示范区;油菜产业以祁阳县、道县、零陵区为主,建设一批“双低”油菜示范区;葡萄、梨等时鲜水果产业以蓝山县、江华瑶族自治县、双牌县为主,建设一批高效特色农业示范区;生猪以零陵区、祁阳县、江永县、江华瑶族自治县为主,家禽以东安县、祁阳县为主,肉牛以道县、江华瑶族自治县、江永县、零陵区为主,水产品以祁阳县、双牌县、道县、冷水滩区为主,肉兔以宁远县为主,创建一批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区。积极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集中一批优势产业、规模较大、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基地整体推进标准化生产,形成区域性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鼓励县区结合本地文化、旅游特色,创建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园区。到2017年,全市力争建成30个国家、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场),30个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60个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80个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
3. 建设标准设施。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三年内建成集中连片、水电路渠配套、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96万亩,发展设施农业60万亩。建设标准化养殖示范小区50个以上,实行规模养殖、生态养殖、健康养殖,标准养殖设施要符合动物防疫条件要求,配套100立方米以上的大中型沼气池100个。完善农产品流通设施,在农产品主产区、主销区新建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对现有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进行标准化升级改造,建设“认证”农产品专卖市场,抓好农产品信息发布、检验检测、电子结算、仓储运输等系统设施建设。结合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推进农产品流通标准化建设,重点抓好农产品全程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建设从产地预冷、冷藏运输、冷鲜加工、冷冻储藏、冷冻配送到消费终端的冷链物流体系,到2017年,在冷水滩区、道县等地建设一批万吨以上规模的冷藏库,并配套冷链物流设施。
4. 打造农业品牌。重点打造大米、食用油、柑橘、茶叶、畜禽区域“三品”品牌,加大推介力度。积极引导和推动“三品一标”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和GAP(良好农业规范)、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ISO9000系列标准(质量管理体系系列标准)、ISO14000系列标准(环境管理体系系列标准)认证管理工作。力争三年内“三品一标”农产品完成认证数新增120个以上,有效认证总数达到450个以上,全市规模标准化基地75%以上的农产品通过“三品一标”认证登记,初步建成全国知名的“三品”农业大市,创建一批中国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和湖南省名牌产品、著名商标。
5. 强化组织实施。培育涉农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协会、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确立主体地位,明确一个示范园区有一个组织牵头,规范经营管理,推行种苗品种统一、生产资料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产品品牌统一、包装销售统一。做到有标采标、无标制标,形成简明易懂的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对农业投入品实行统一采购供应,建立进出台账;对农产品生产实行全程记录,形成完整信息档案;建立自律性检测室,抓好商标注册使用,推行统一分级和包装销售。到2017年,全市具备规模生产能力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普遍推行标准化生产。将农业标准化建设水平作为申报国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主要条件。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在农业标准化建设中的带头作用,扶持其采用国际国家标准,制订完善企业标准,直接参与标准化示范园区和基地建设,实现基地车间化、农民工人化、原料生产工厂化、销售市场国际化。
6. 实施全程监控。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整合资源、多元投入、严格高效”的原则,以政府投入为主建立健全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检验检测中心。加强乡镇监管站建设,乡镇监管站要有必要的工作场地和检测设备,制定监管措施,配备2-3名监管员。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批发市场、超市和食品加工企业建立自律性检测室。建立监控到乡镇监管站、农产品基地、农资市场的农产品质量监测平台,村级确定监管员、组里明确协管员。检测体系逐步向农残检测、重金属检测、营养成份检测方向完善,推行农产品“环境有监测、操作有规程、生产有记录、产品有检验、上市有标识、市场有监管、责任可追溯”的全程质量监控模式。在各类农产品生产、经营组织中推行诚信承诺制度,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对上市销售的农产品实行信息追溯管理,逐步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农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加强动植物疾病防控体系建设,确保动植物防疫无缝覆盖。加强农业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力度,力争三年内农产品主产区的乡镇配备1名农业标准化管理骨干。
7. 保护产地环境。积极开展产地认定和环境监测,划定农产品适宜生产区和禁止生产区域,抓好农产品种养殖业源头监管和污染防控治理,控制“三废”危害和农业面源污染,确保农产品产地安全。大力推行农业清洁生产技术、测土配方施肥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杜绝使用高毒禁限用农药,严格控制安全间隙期,减少施用化学肥料,引导使用生物农药、有机肥料和农家肥。积极倡导精耕细作,推行绿色防控措施,加强农业生产废弃物集中无害化处理,保护农业生产环境。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减少资源消耗,防止生态损害,提高农业投入产出比。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农业标准化建设协调机制,由市农业部门牵头,市政府办、发改、财政、国土资源、质监、工商、食品药品、水利、科技、环保、商务和粮食、畜牧水产、供电公司、农发行等单位积极配合,定期研究农业标准化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有关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明确工作任务。各县区(管理区)要把农业标准化建设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把农业标准化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协调机制和会商制度,确保农业标准化建设正常开展。
2. 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不断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农业标准化工作需要,支持示范园区、示范乡镇、农业品牌创建及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农产品电子商务建设。同时,积极向上争取专项经费和广泛吸收社会资本,鼓励、支持新型农民经营组织加大农业标准化建设投入。按照“规划引导、项目带动、分工负责、各计其功、各计其账”的原则,以县级为平台,以项目为纽带,整合土地整理、综合开发、通村公路、农田水利、农业保险等项目资金,集中投向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
3. 加强科技支撑。加强县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与省内外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技术机构的合作,实行产学研相结合,联合建立多种形式的技术研发平台,开展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应用、成果转化、同业交流和跨行业协作,探索建立“院所(校)+县区+基地”、“院所(校)+龙头企业+基地”、“院所(校)+合作社”等产学研结合模式。积极利用院校、科研单位和技术机构的技术力量,开展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
4. 强化部门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心协力抓好农业标准化建设。农业、畜牧水产部门负责农业标准化技术规程的制修订、发布和组织实施,加强产地质量检测检疫,抓好产地认定及“三品一标”认证,发展新型农民经营组织,规范农村土地有序流转,督促、指导和监管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发改部门负责农业标准化建设重大项目争取、衔接与监督。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土地整理及管理。质监部门负责指导地方、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制订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申报国家、省级标准化示范基地,指导企业创建名牌产品。工商部门负责规范、扶持新型农民经营主体,加强商标富农、经济活农、合同帮农工作,引导涉农商标、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商标注册,指导企业创建、运用和管理商标。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投入、使用管理和监督。环保部门负责环境污染治理和监测。金融部门积极支持农业标准化建设贷款。各执法部门负责市场监管,对产地环境进行依法治理,对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和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
5. 严格考核奖惩。农业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县区、管理区和市直单位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季度通报、半年督查、年终考核。对本地区发生群体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2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军分区司令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人民检察院。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