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5-03 信息来源:永州政府网
永政办发〔2020〕27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州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办委局、各直属机构:
《永州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
永州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 (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9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政府主导、行业指导、部门联动和协调、绿色、安全、融合发展的管理理念,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高农村公路发展质量、管养水平和服务能力,坚持久久为功,一张蓝图绘到底,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新永州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底,落实县级人民政府的农村公路主体责任,基本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部门联动、市县落实的管理体制,健全“四好农村路”长效发展机制,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农村公路路面铺装率达到90%,不断深化管养体制改革,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逐步提高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100%通客车,力争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2个以上,市级示范县3个以上,每个县区创建的农村公路管养示范乡镇达3个以上。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目标。
到2035年底,农村交通条件和出行环境进一步完善,运输服务品质明显提升,管养长效机制全面建立,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农村公路与村寨、自然环境更好结合,实现“美丽农村路”,助推“美丽乡村”,建成全面适应乡村振兴战略、交通强国战略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高质量“四好农村路”。
二、建立健全内连外通、安全优质的农村公路网络体系
1.强化规划引领。各县区要合理配置资源,优化路网结构。要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高度,紧密衔接精准扶贫规划、乡村振兴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村庄规划、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科学编制“四好农村路”中长期发展规划,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范畴。
2.补齐脱贫短板。加快补齐农村交通供给短板,向深度贫困地区聚焦发力,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公路加宽改造,重点解决贫困地区通硬化路、通客班车等问题,实现“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助力地方脱贫致富。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县、乡道和通行客车线路村道的安全隐患治理,确保农村客运线路上的危桥全部整改到位,实现全市25户以及100人口以上自然村通组道路全覆盖。
3.服务乡村振兴。重点解决农村公路等级低、路网不完善等问题,为乡村产业发展当好先行。全力打造永州农村公路“升级版”,加快路网提档升级,推进“农村公路+产业”“农村公路+旅游”融合发展。到2020年底,全市县道、乡道、村道的等级路率分别达到99%、98%、87%,路面铺装率分别达到98%、94%、86%,到2035年底,全市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等级路率和路面铺装率达到100%,稳步提升县道、乡道的双车道里程,形成以县道为局域骨干、乡村道为基础的干支相连、布局合理、具有现代化水平的农村公路网。
4.提升建设品质。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责、社会参与、有效监督的工作原则。及时组织交竣工验收,同步建设交通安全、路肩、排水和防护设施。实行质量责任终身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建设市场监管,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制,保障质量监督检测能力和条件,加强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确保建设质量安全。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落实“七公开”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全面提升工程品质,实现工程内在质量和外在品位的有机统一。
三、建立健全权责明晰、运作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体系
1.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县级人民政府“四好农村路”工作的主体责任,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对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绩效管理。
到2020年底,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得到落实,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全面建立;养护责任落实率达到100%;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逐步形成;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比例达到100%;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到2035年底,建立权责明晰、运作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体系,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2.加快立法推进。根据《湖南省乡村公路条例》、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永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夯实职责责任,规范全市农村公路建管养运行为,进一步确保工程质量、资金管理、安全生产和项目廉洁,强化政策引导和能力建设指导。
3.全面实行“路长制”。加强对农村公路综合管理,全面实行“路长制”管理模式,完善县、乡、村三级管理体系和权责,按道路等级分级设置路长,负责对区域内道路管护情况、道路设施完好情况、环境卫生保洁情况、绿化养护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管,指导、组织所辖路段路域整治工作,督促责任部门查处占用侵损行为,实现路域无违法违规建筑、绿色生态、舒适美观,打造美丽公路。每年由县级路长和路长办公室牵头,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县、乡级人民政府要明确相应机构承担路长制运行的日常工作,落实专职工作人员和经费;在各路段显著位置设置“路长制”公示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4.强化路政管理。建立健全“政府负责、部门执法、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管理体系,深化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建立健全县级路政保护队伍,加强农村公路法治和执法机构能力建设,实行县统一执法、乡村协助执法的路政管理工作机制,实现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全覆盖。将农村公路路政执法管理作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重要内容,在农村公路重要出入口及节点位置科学合理设置不停车超限检测设备,强化农村公路治超执法,彻底整治农村公路超限超载顽疾。完善农村公路保护设施,在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但不得影响卫生急救和消防等应急通行需要。加强农村公路超限车辆治理,严肃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及各类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设施等行为。县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农村环境整治全覆盖、美丽乡村建设,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田路分家、路宅分家、绿化全覆盖,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杂物和非公路标志,推进农村公路沿线绿化、美化,修剪、移栽遮挡安全行车视线的绿植,促进农村公路与沿线生态环境自然和谐。
四、建立健全均衡发展、科学规范的农村公路养护体系
1.补强养护弱项短板。建立对县级农村公路养护考核评价机制,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继续执行省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补助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配套和管理力度,省安排的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养护工程,不得列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日常保养和人员等其他支出,优先用于农村公路路面大中修;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不得低于“1053”标准,即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市县两级政府必须确保投入到位,按照市级不低于20%、县级60%的分摊比例列入公共财政预算(其中,省政府明确省级分摊比例为20%)。市、县两级分摊比例实行与养护成本变化、各级自由财力等因素相关联的动态调整比例,原则上调整年限不超过五年。加强乡镇管养能力建设,明确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道的养护工作。
2.加快推进养护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围绕完善管理养护体制、强化资金保障、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改革任务,组织开展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试点区创建工作,遴选出工作基础好、典型示范带动性强、推广价值高的试点区和优秀经验向交通运输部、财政部申报,力争在2020年创建一批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试点区。将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受益程度、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作为衡量标准,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鼓励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对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推行专业化养护模式;对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推行群众性养护模式,设置公益性岗位,积极为建档立卡贫困群众提供就业机会。
3.全面实行规范化养护。到2020年底,全市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经常性养护率县道达到100%,乡道不低于91%,村道不低于82%。加大预防性养护,加强“油返砂”“畅返不畅”整治力度,每年农村公路大中修的比例达到5%,农村公路技术状况(MQI)得到改善,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农村公路绿化率达到88%,全市县道、乡道文明示范路的比例分别达到15%、6%。到2035年底,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机制全面完善,养护资金得到全面保障,养护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在“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基础上,实现“美丽农村路”。
4.加强信息化管理。逐步推行农村公路数据化管理,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运用,利用GIS、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按照试点示范引领联网成片的建设思路,构建全市农村公路智能化养护综合管理体系,提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信息化水平。着力培养农村公路信息化管理人才,探索建立覆盖规划计划、工程监管、质量安全、竣工核查、道路养护、灾毁评估等业务的市级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库,充分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工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建立健全畅通便捷、便民惠农的农村公路运营体系
1.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一步推进农村客运改革发展,加快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提升城乡公共交通服务水平,确保行政村通班车率100%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农村道路客运线路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和农村运输安全运营协调监管机制,保障运营安全。加快“两客”智能监管平台建设,逐步覆盖农村客运车辆,提升农村客运安全管理水平。分步实施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到2020年,力争创建2个以上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形成县城、乡镇、村三级客运网络有效衔接。到2035年底,城乡客运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大部分县达到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水平。
2.健全运营机制。依法依规实施农村道路客运班车许可,确保农村道路客运准入规范,完善农村招呼站的建养机制。落实“一村一招呼站”的建设任务,确保招呼站建设后有人管理,充分发挥农村招呼站的候车功能。加强农村道路客运班车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农村道路客运班车动态监管,提升农村道路客运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农村道路客运安全。
3.发展农村现代物流。推进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网络节点和信息系统建设,打造“互联网+农村快递物流”工程,鼓励多站合一、资源共享,全面提升农村快递物流网络覆盖率和综合服务能力。鼓励创新农村快递物流模式,依托农村电商平台,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农村快递物流模式。到2020年底,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网络逐步完善,农村快递物流基本适应发展需要。到2035年底,建立现代化的农村快递物流网络。
六、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应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三农”工作统筹谋划,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市综合交通运输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围绕“四好农村路”建设目标任务,落实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强化工作推进,确保工作落实。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发挥部门职能,抓好相关工作。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农村公路总负责人,负责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组织领导机制,指导、监督相关部门履职尽责。
2.强化资金保障。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大农村公路建设投入,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并确保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将相关税收返还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市级每年对“四好农村路”各级示范县进行奖励,并在政策、计划、资金等方面对“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区予以倾斜;市财政根据财力状况,统筹资金支持农村道路建设。
3.强化监督考核。将“四好农村路”建设列入市对县区绩效考核和交通运输综合发展目标考核,重点对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进度、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县区政府要对乡镇(街道)“四好农村路”建设进行考核,并加强对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的督促指导,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基层组织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
4.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示范引领,培树典型,综合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介,大力挖掘宣传“四好农村路”建设在交通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现代化建设中的新思路、新事迹、新成就,全力营造“四好农村路”建设良好舆论氛围。
附:永州市“四好农村路”建设考核验收标准
附件
永州市“四好农村路”建设考核验收标准
指标类别 | 考核验收内容 | 考核方式 | 考核依据 | 备 注 | ||
具体内容 | 具体指标 | |||||
基本要求 | 县区人民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出台“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以政府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将“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公路管养资金长效保障机制 | 查阅资料和县区证明材料,未达标不能参评“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 湘交〔2016〕3号《关于印发“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实施方案》中基本要求内容 | |||
农村公路未发生较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被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查证属实或国省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情况 | ||||||
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没有因廉政问题被查处的情况 | ||||||
建设方面 | 任务完成 | 完成年度考核目标任务 | 任务完成情况 | 查阅年度考核资料,随机实地抽查 | 湘交〔2016〕3号《关于印发“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实施方案》中“建设好”明确的内容 | |
质量标准 | 农村公路一次交(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严格执行省定建设标准,同步建设错车道、路肩、排水和安防设施 | 及时组织交竣工验收 | 查阅考评年度内验收资料、实地抽查 | |||
一次交(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 查阅考评年度内验收资料、实地 抽查项目 | |||||
同步建设安防设施、错车道、路肩、排水设施 | 查阅考评年度内项目设计及批复文件等,实地抽查项目 | |||||
路网水平 | 等级路率 | 等级路率县道达到99%、乡道达到98%、村道达到87%以上 | 查阅考核年度的统计年报数据 | 湘政发〔2019〕9号《关于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中重点工作第3大点第2小点 | ||
路面铺装率 | 路面铺装率县道达到98%、乡道达到94%、村道达到86%以上 | 查阅考核年度的统计年报数据 | ||||
建设方面 | 建设管理 | 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县级质监机构、设备和人员满足工作要求,使用财政补助资金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七公开”制度〔即公开建设计划,建设资金来源、补助标准和数额,招标过程,施工过程管理,质量监督,交(竣)工验收,建设资金使用等七项内容〕 | 制定管理办法,建立质量制度体系 | 查阅资料 | 湘交〔2016〕3号《关于印发“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实施方案》中“建设好”明确的内容 | |
项目设计及批复、招投标情况 | 查阅资料 | |||||
县级质监机构设备和人员满足工作要求,及时办理报监手续,出具交(竣)工检测意见 | 查阅资料 | |||||
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定期对辖区内在建项目开展检查或委托具备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开展第三方抽查 | 查阅资料 | |||||
“七公开”制度执行情况 | 查阅资料及现场 | |||||
管理方面 | 机构人员 | 建立县域“路长制”,县、乡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达到100%,管理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比例达到100%,乡镇政府、村委会落实必要的管养人员和经费,制定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 | 建立县域“路长制” | 查阅文件原件 | 湘政发〔2019〕9号《关于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第3大点第4小点、第6小点;湘政办发〔2020〕29号《湖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的内容;湘交〔2016〕3号《关于印发“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实施方案》中“管理好”明确的内容 | |
县级管理机构设置 | 查阅文件原件 | |||||
乡级管理机构设置 | 查阅文件原件 | |||||
县级管理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 查看预算文件的原件 | |||||
乡级管理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 查看预算文件的原件 | |||||
乡镇、村委会落实管养人员和经费 | 实地抽查部分乡镇和建制村 | |||||
制定乡规民约、村规民约 | 实地抽查部分乡镇和建制村 | |||||
设施设置 | 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满足消防和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需要) | 限高、限宽设施设置情况 | 实地抽查部分线路,附近有矿山、大型车辆运行的路段必须设置 | |||
信息化 建设 | 提升农村公路管养信息化水平 | 农村公路管养信息化推进 情况 | 查阅资料 | |||
管理方面 | 体系建设情况 | 全面创建“群众性养护体系” | 路况管理评价 | 查阅考核年度路况评定资料,有、养护台账 | 湘政发〔2019〕9号《关于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第3大点第4小点、第6小点;湘政办发〔2020〕29号《湖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的内容;湘交〔2016〕3号《关于印发“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实施方案》中“管理好”明确的内容 | |
路面清灌缝 养护 | 路面清灌缝养护查阅考核年度路况评定资料,有 养护台账 | |||||
吸收建档立卡贫困村参与到农村公路养护 | 查阅台账资料 | |||||
路域环境 | 结合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省域覆盖、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路面、路肩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建筑控制区内无违法建筑物、构造物,用地范围内无非公路标志;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实现田路分家、路宅分家 | 路面无杂物 | 实地抽查部分 线路 | |||
路肩整洁、边沟通畅 | 实地抽查部分 线路 | |||||
建筑控制区内无违法建筑物、构造物,用地范围内无非公路标志 | 实地抽查部分 线路 | |||||
县、乡道田路、路宅分家 | 实地抽查部分 线路 | |||||
养护方面 | 养护资金 | 县区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省级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养护工程,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县级养护资金投入达到省级资金的50%以上 | 将日常养护资金和养护工程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 查看预算文件的原件 | 湘政办发〔2020〕29号《湖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的内容;湘交〔2016〕3号《关于印发“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实施方案》中“养护好”明确的内容 | |
省级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养护工程 | 查看预算文件或项目结算资料 | |||||
县级养护资金配套比例 | 查看预算文件的原件 | |||||
技术状况 | 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县道、乡道、村道经常性养护率县道达到100%、乡道不低于91%、村道不低于82%,县乡道、村道中等路以上的比例分别达到80%、60%以上,农村公路绿化率达到88%以上 | 列养率 | 查阅考核年度的统计年报数据 | 湘政发〔2019〕9号《关于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第3大点第6小点;湘政办发〔2020〕29号《湖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的内容;湘交〔2016〕3号《关于印发“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实施方案》中“养护好”明确的内容 | ||
县道经常性养护率 | 查阅考核年度的统计年报数据, 实地抽查 | |||||
乡道经常性养护率 | 查阅考核年度的统计年报数据, 实地抽查 | |||||
村道经常性养护率 | 查阅考核年度的统计年报数据,实地抽查 | |||||
养护方面 | 技术状况 | 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县道、乡道、村道经常性养护率县道达到100%、乡道不低于91%、村道不低于82%,县乡道、村道中等路以上的比例分别达到80%、60%以上,农村公路绿化率达到88%以上 | 县乡道中等路以上的比例 | 查阅考核年度的统计年报数据, 实地抽查 | 湘政发〔2019〕9号《关于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第3大点第6小点;湘政办发〔2020〕29号《湖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的内容;湘交〔2016〕3号《关于印发“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实施方案》中“养护好”明确的内容 | |
村道中等路 以上的比例 | 查阅考核年度的统计年报数据, 实地抽查 | |||||
县乡道、村道绿化率分别达到90%、85%以上 | 查阅考核年度的统计年报数据, 实地核实 | |||||
示范工程 | 农村公路管养示范乡(镇)数达到3个以上,县道、乡村道文明示范路的比例分别达到15%、6% | 管养示范 乡(镇) | 查阅资料、实地 核实 | |||
县道文明示范路 | 查阅资料、实地 核实 | |||||
乡村道文明示范路 | 查阅资料、实地 核实 | |||||
安全水平 | 全面完成纳入部省计划的危桥改造、安保工程等项目 | 三类以上桥梁比率达到95%以上 | 查阅资料 | |||
危桥改造 | 查阅资料、实地 抽查 | |||||
安保工程 | 查阅资料、实地 抽查 | |||||
运营方面 | 运营管理 | 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建立情况,审核工作开展情况 | 建制村通客班车比例 | 查阅资料 | 湘政发〔2019〕9号《关于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第3大点第7、8小点;湘交〔2016〕3号《关于印发“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实施方案》中“运营好”明确的内容 | |
运营水平 | 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达到AAAA以上 | 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 | 现场抽查、查阅 资料 | |||
站场建设 | 建制村通客班车比例达到100% | 农村客运站点(招呼站)建设情况 | 现场抽查、查阅 资料 | |||
通客班车建制村2公里覆盖范围内按要求建设农村客运站点(招呼站) | 实地抽查部分线路 | 完成年度建设 任务,实地核实 | ||||
物流网络 | 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 | 覆盖县、乡级 | 查阅资料,实地 抽查 | |||
覆盖村级 | 查阅资料,实地 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