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12-12 信息来源:永州政府网
永政发〔2019〕3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永州建设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相关单位:
现将《永州建设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永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0日
永州建设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
为推动全市科技进步、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步伐,根据《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创〔2016〕37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8〕35号)和《中共永州市委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永州的实施意见》(永发〔2017〕17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着力提升创新要素集聚能力、增强综合实力和产业竞争力、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强化创新对经济和社会民生发展的支撑、完善创新政策体系和治理架构,力争通过三年的时间,将永州打造成为特色鲜明的创新型城市。
二、建设目标
到2021年,基本建成适应永州发展需求的科技创新体系,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科技对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支撑引领作用更加突出。
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全市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15%以上,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2件;每年取得40项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发展前景的科技成果。
创新体系日益完善。建成1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3-4个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建国家、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研开发机构50个。基本建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产业竞争力显著提升。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00家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突破800亿元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产值占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50%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迅猛发展,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创新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着重引进和培养一批高端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团队。科技人才总量实现稳定增长,每万人劳动力从事R&D人员数量达到40人。
科技投入持续增加。全社会研究与发展(R&D)经费占GDP的比重达到2.1%以上,财政科技投入占本级一般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逐步达到或超过2%,规模以上企业R&D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3%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高新科技园区建设
1.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江华、宁远省级高新区为依托建设国家级高新区,带动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进园区提质升级。新建3-4个省级高新区,提升全市承接产业转移能力,促进县域合作共赢,优势互补。(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推进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以永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为龙头,推进全市农业科技园区创新发展。探索完善农业科技园区管理体制机制,构建创新驱动绩效考评体系。到2021年,力争永州农业科技园升级建设成为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全市省级农业科技园区达到4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提升高校院所创新服务能力
充分发挥高校院所的学科优势和科研能力,积极引进国内知名大学和研究机构来永州共建一流学科和实验室,系统提升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技研发三位一体创新能力。整合市直科研所资源,组建永州现代农业产业研究院。支持湖南科技学院、永州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优势学科发展,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推行市校合作机制,鼓励市内外高校院所深度融入市内企业的创新研发,进驻永州科技要素市场,建设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围绕永州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发展推进产学研合作攻关,建设3-5个高水平应用特色学科。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规模以上企业组建新型研发机构。结合永州实际,落实好省政府出台的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具体措施。(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加快县域创新发展
聚焦永州支柱产业发展、特色产业培育和重点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打造县域科技创新支撑载体,建设一批创新型县(区)。加快建设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县、农业农村智慧产业体系建设示范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县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县。(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
落实激励企业创新的研发经费加计扣除等有关政策,探索科技保险参保企业财政补贴政策,激励企业大幅增加研发投入。各级财政要将财政科技支出列入预算保障重点,确保各级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快速增长。加强财政性科技投入资金的统筹管理,不断增加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的研发经费,增加政府资金用于研发活动的比重。各级财政产业扶持资金和科技类专项资金,要安排一定的研发投入,并逐年增长。各部门争取到的国家、省级项目经费中要列支不低于10% 的研发经费。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培育、引进高新技术企业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量质双升”行动。完善“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的梯度培育机制,建立层次分明的高新技术企业梯度培育体系。鼓励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逐步实现“零成本”申报。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永州市科技服务产业发展十条措施》(永政办发〔2018〕17号),出台高新技术企业扶持配套政策,培育有条件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后补助奖励,支持企业享受高企税收优惠政策。完善以企业为主的技术创新机制,鼓励企业牵头实施科技项目,实现全市有效高新技术企业达2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建设科技研发服务平台
1.积极争取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在永州设立研发机构,支持市内高校院所围绕重点领域建设一批产业研究院和科技研发创新平台。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基础研究、源头创新优势,鼓励规模以上企业组建新型研发机构。鼓励科技园区、科技型企业、高校院所等单位建设院士工作站、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科技平台,充分吸纳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农业致富带头人创新创业,聚集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建成永州技术要素交易市场。在永州经开区建成永州技术要素交易市场,每年定期举办科技创新培训、科技成果推介活动。在技术交易线上市场发布科技创新资讯,实现科技咨询服务、科技成果交易、产学研对接、科技展览的有机融合,广泛聚集科技人才、科研仪器设备、专利技术、科技文献、创新资讯等资源,促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各部门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落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永州经开区)
(七)培养、引进科技人才
深入实施“潇湘人才行动计划”、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培育实施办法,完善科技人才服务体系。注重通过协同创新强化人才团队建设,切实提高科研人员待遇。瞄准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培养和支持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面向科技型企业,重点扶持运用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创新创业的优秀人才,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集聚各部门资源,引进一流或顶尖创新人才团队。对于符合《永州市潇湘人才行动计划》(永办发〔2018〕15号)及相关人才引进政策的,按规定在重大项目、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科研经费支持。(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科协。)
(八)推进知识产权创新工程
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为抓手,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培育10家以上的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力争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2件以上。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在全市培育5项左右在重点领域掌握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引领产业发展的核心知识产权。完成10家以上的企业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促进园区企业专利产品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50%以上,打造3个专利密集型产业。加强知识产权运用转化,建立健全专利技术转让和许可机制,支持和鼓励以入股、融资、托管、联盟等方式运营知识产权,盘活无形资产。大力促进知识产权与金融融合,制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办法,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规避机制,形成知识产权评估、分析、担保、保险等多方参与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模式,扶持和培育2—3家具有综合服务能力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联合执法行动。建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和海外护航机制,构建司法、行政、调解、举报、投诉多元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九)科技服务民生发展
围绕我市农业重点产业和特色产业开展科技研发和成果推广,提质升级优势产业,培育壮大优势品牌。深入推进12396农村科技信息化基层站点建设。推动农业三产融合发展,打造农产品销售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农业产业发展模式。以永州产道地药材和大宗药材为重点,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巨大市场潜能的新药产品。加大对生物医药、植物提取技术的支持力度,针对肿瘤、心血管疾病、内分泌疾病等重大疾病,开展防诊治的精准化研究。构建重大疾病的检测、诊断与治疗的研发体系。全市建成省级临床医疗示范基地1家以上。开展水、土、大气等环境污染防治相关技术研究和应用示范,推动生态环境领域的科技创新。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及检测、监测技术,生物安全保障技术,重大自然灾害监测与防御技术和重大生产事故防控、预警、救援技术装备的研发和应用。建设30家具有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功能、专业特色突出、面向公众开放的科普场馆或科普基地,提升全民科学素养。(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教育局、市科协、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 “永州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总指挥,市长任组长,分管科技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协调创新型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将创新型城市创建工作作为市直各部门和县区、管理区、经开区重要考核指标,年终由市委、市人民政府统一表彰奖励。
(二)政策保障
进一步落实《中共永州市委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永发〔2017〕17号)《永州市科技服务产业发展十条措施》(永政办发〔2018〕17号)《永州市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18-2020年)》(永政办发〔2018〕18号)《永州市潇湘人才行动计划》(永办发〔2018〕15号)及相关政策文件。改善创新创业环境,并根据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制定与实施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新政策。切实推动国家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不断提高企业创新的积极性。
(三)资金保障
建立完善的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把科技投入作为市、县区政府重要的公共投入和战略性投入,在预算安排时予以重点保障,切实加大对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支持力度,围绕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需要,重点支持重大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产业关键核心技术与瓶颈技术攻关、创新基础能力建设。
本文件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永州创建创新型城市主要目标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目标任务 |
1 | 创新要素 集聚能力 | 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地区GDP比重(%) | 2.1% |
2 | 科技公共财政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 | 2 | |
3 | 科技人才总量(万人) | 20 | |
4 | 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数量 | 2 | |
5 | 国家级科技园区 | 1 | |
6 | 省级科技园区 | 8 | |
7 | 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数量 | 9 | |
8 | 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 | 150 | |
9 | 综合实力和 产业竞争力 | 科技进步贡献率(%) | 50 |
10 | 高新技术企业总产值(亿元) | 800 | |
11 | 高新技术企业数(家) | 200 | |
12 | 高新技术企业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比重(%) | 12 | |
13 | 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 75 | |
14 | 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件/万人) | 3.2 | |
15 | 创新创业环境 | 国家级科技孵化器 | 1 |
16 | 国家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数量 | 13 | |
17 | 省级科技孵化器 | 2 | |
18 | 省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 | 22 | |
19 | 园区在孵企业数量(家) | 600 | |
20 | 技术市场成交合同总金额(亿元) | 2.6 | |
21 | 创新对社会 民生发展的支撑 | 科技人员服务贫困村覆盖率 | 100% |
22 | 市级以上科学技术普及基地数量(家) | 30 |